(7)严格实行全程信息公开制度,保障考生知情权。全面、准确、及时发布相关招生信息,实行招生政策公开、高校招生资格及有关考生资格公开、招生计划公开、录取信息公开、考生咨询及申诉渠道公开、重大违规事件及处理结果公开;高考成绩和录取结果通过声讯台、政府网、教育网、考试网等多种渠道公布,提供免费查询。
(8)继续实行“三备份、三分离”制度,开展招生录取数据比对工作。在整个招生录取过程中,由省教育考试院纪委在各工作阶段的第一时间拷贝并立即封存所有原始数据,录取结束后,组织专家对原始数据与系统服务器中的数据进行比对,杜绝擅自更改数据现象发生。实行招生录取数据“三备份、三分离”(即志愿信息、入录取库数据等分三次备份,保管与采集、采集与数据管理、志愿库与成绩库相分离),杜绝违规现象。做到任何数据库考生信息修改,必须有纸质材料说明,院分管领导签字,操作人员留档备查,计算机系统所有操作均留痕迹以备查(时间、地点、操作人),确保各个环节、各项数据的准确、安全。
(五)公立医疗卫生机构全面实行药品网上集中招标采购,规范医疗服务收费。(由省卫生厅牵头,省监察厅、省物价局参与办理。)
实施方案:
1.全面实行药品网上集中采购工作。
(1)建立全省药品集中采购平台。建立政府主导的、以省为单位的网上药品集中采购平台,县及县以上政府、国有企业(含国有控股企业)等举办的非营利性医疗机构,政府举办的、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的基层医疗机构(城乡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卫生院)均应在浙江省药品集中采购网上平台采购药品,不得以其它方式进行采购。
(2)完善药品集中采购制度。认真落实国务院关于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文件精神和《
医疗机构药品集中招标采购工作规范(试行)》,建立健全省药品集中采购工作领导机构工作制度、联席会议制度、管理机构、监督管理制度和关键岗位定期轮换制度。
(3)充分发挥部门监管合力。实行监察机关与卫生、财政、药监、社保、价格、经信、工商等部门各司其职、齐抓共管的联合监督查处工作机制,并建立相应的监督制度。各职能部门分工协调,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规范药品集中采购当事人的行为,并对药品集中采购的全过程依法进行监督,受理当事人的投诉,纠正和查处药品集中采购中的各种违法违纪行为。
(4)加强对药品集中采购工作的监管。通过药品集中采购交易平台提供的网上监管系统,对采购双方的购销行为实行实时监控,对医疗机构采购药品的品种、数量、价格、加价率、回款、使用和药品生产经营企业参与投标、配送等情况进行动态监管。对医疗机构药品集中采购的执行情况实行定期考核,建立药品生产、经营企业不良记录公示制度。
2.规范医疗服务收费工作。
(1)加强制度建设。健全收费管理制度,严格实行费用清单制和费用查询制。进一步做好医疗服务的明码标价工作,将医疗服务收费项目和标准、药品价格等向社会公示,在门诊费用明细清单制的基础上,继续推行和完善住院费用每日清单制、医疗服务费用查询制,提高医疗服务和医疗收费的透明度,尊重患者的知情权和选择权,接受社会监督。
(2)加强医疗服务收费监管。对医疗机构的价格管理和收费行为加强监督检查,严肃查处乱收费行为,进一步规范医疗机构的医疗服务收费行为。加强物价管理指导,提高医院内部的物价管理水平。严格大型医用设备的配置审批,合理控制大型医用设备的配置数量。
(3)探索医疗服务收费方式的改革,控制医药费用的不合理上涨。推进以质量为核心的医疗服务管理的法制化、科学化和规范化进程,严格规范医务人员诊疗行为,在改善服务态度、提高服务质量、规范服务行为、控制医药费用等方面下功夫。积极探索推进在规范临床路径基础上的单病种定价收费,制止不合理检查、化验和高价药、高值医用耗材造成的医药费用上涨,切实降低群众医药费用负担。
(六)完善土地使用权市场公开交易制度。加快推进探矿权、采矿权等矿业权出让市场化进程。(由省国土资源厅牵头,省监察厅参与办理。)
实施方案:
1.完善土地使用权市场公开交易制度。
(1)建立工业和经营性用地年度供应计划编制和公示制度。省国土资源厅会同省发改、建设、规划等部门开展经营性用地和工业用地年度供应计划编制工作,重点做好保障性住房和中小套型商品住房用地年度供应计划。各市、县保障性住房和中小套型商品住房用地年度供应计划在报经市、县政府批准后,必须在当地媒体和土地有形市场发布公告,完善建设用地供应计划信息发布和公开制度。
(2)严格执行工业和经营性用地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制度。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做好工业用地和经营性用地公开出让实施工作,切实纠正公开出让工作中主体和程序违法违规问题。
(3)健全建设用地供应信息公开制度。在国土资源部门和当地土地有形市场及时发布土地出让公告、土地出让和划拨结果公示等土地信息,探索大宗用地开发利用跟踪检查和闲置土地清理处置挂牌督办公示工作。
2.进一步推进探矿权市场化进程。
(1)严格执行探矿权分类管理。按照
国土资源部《关于进一步规范矿业权出让管理的通知》和省国土资源厅《关于探矿权有偿出让若干规定的通知》的规定与要求,严格审批探矿权。对应当通过招拍挂出让的探矿权,一律以招拍挂方式出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