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收藏夹
法搜网首页
房屋拆迁补偿标准
住房补助
房屋结构
货币补偿
自拆自建
成色折算(年)
不予住房补助
≤15
>15
砖(土)木披屋
450
350
不结合成色
结构、装(修)饰、设施要求
1、主体结构:24cm无眠斗墙、部分13墙或土砖土筑、节砖墙;青瓦屋面;一方寄搭在主屋墙或高墙上,一坡屋面落水;砖砌排水明沟或暗沟;前后经墙平均高度在2.5m以上。
2、地面、墙面、顶面:地面砼垫层找平水泥抹光;内、外墙面抹灰以上装(修)饰(含顶面装修饰)。
3、门窗要求:各类材质门、窗、雨篷、护窗等齐全并已装(修)饰。
4、水电及其他要求:室内水电设施齐全;室内各类材质固定组合柜等生活设施齐全(含室内各类材质间墙)。
增减因数
1、房屋主体货币补偿按300元/㎡计算,自拆自建补偿按200元/㎡计算。
2、房屋装(修)饰补偿按150元/㎡计算。
3、层高每增减10cm,房屋主体补偿增减1%。
4、房屋主体补偿每缺少一项扣减10~30元/ ㎡,其房屋装(修)饰补偿每缺少一项扣减10~30元/ ㎡。
5、以上补偿只限合法房屋建筑面积。
类 别
要 求
补助标准
备 注
误工、农具补助
按被拆迁住房的底层合法批准建筑占地面积计算
10元/㎡
不足1000元的补足至1000元。
搬家费
住房安置过渡费
10元/㎡/月
不足1000元的补足至1000元。自拆自建的过渡期限为六个月。因用地方原因延长过渡的,按双倍标准补助并按实际延长过渡时间计算。
按期拆迁腾地奖
10日内腾地
200元/㎡
1、被拆迁人自征拆机构《房屋拆迁补偿通知》规定的期限内完成搬迁腾地或按规定办理房屋交接手续后,由征拆机构给予一次性奖励。
2、按期拆迁腾地奖按被拆迁有证房屋合法建筑面积计算。
补偿标准
预制场
150
1、生产补偿(含停业补助、设施拆装搬迁费)按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批准用地面积计算。
2、拆迁有合法批准用地手续的办公、生产用房,按本办法附表1给予补偿。
砖厂、沙场等
1、设施设备按评估并经审计、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核定后予以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