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上任务中水产品生产环节整顿由省水利厅负责,粮食质量安全监测由省粮食局负责,其他各项任务由省农业厅负责。
(三)加强食品生产加工环节整顿。
省级责任部门:省质监局
整顿目标:食品生产加工企业进一步建立健全质量安全制度,逐步提高食品生产加工企业质量安全风险监控能力和食品质量安全水平,有效落实企业作为质量安全第一责任人的主体责任。提升食品质量安全重要指标抽检合格率,降低高风险食品中风险物质检出率。
整顿任务: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实施食品生产许可,督促企业建立并严格执行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进货查验制度和出厂检验记录制度。组织开展食品生产加工企业食品质量安全监督抽查,进一步加大抽检覆盖面和抽检频次。督促企业建立健全食品可追溯制度和食品召回制度,查处企业生产不符合安全标准食品和行为。取缔无生产许可证的非法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大力整顿高风险食品行业,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食品、使用非食品原料和回收食品生产加工食品的行为。结合各地实际,突出重点,集中整顿投诉举报多的食品行业。继续推广龙头带动、园区集中、股份联合、专业合作等4种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整合模式,探索建立对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加强监管的长效机制。
(四)加强食品进出口环节整顿。
责任部门:陕西出入境检验检疫局、西安海关。
整顿目标:进一步落实进出口食品生产加工企业的食品安全主体责任,有效提升进出口食品质量安全监管能力,完善监管机制,加大整顿工作力度,全面提升陕西地区进出口食品质量安全水平。
整顿任务:西安海关要严格办理进出口食品相关手续,采取积极有效的措施防止不合格食品非法进出境,对需凭进出口许可证明及监管证件通关的货物,各海关业务现场要严格按规定办理;陕西出入境检验检疫局负责全面核查出口备案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和原料备案基地,对检查中不符合出口备案要求的生产加工单位和原料基地,立即停止其产品的出口并注销其出口备案资格。加强对进出口食品、食用农产品的检验检疫监管。重点加强对出口食品中的食品添加剂和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的监控和检测,及时与地方质监部门沟通食品生产加工环节的监测信息,完善进出口食品安全信息通报制度和风险预警机制;加强检验检疫诚信系统的建立和推广,完善进出口食品、食用农产品企业的不良记录制度,严厉打击逃避检验检疫的行为,鼓励和支持诚信守法企业的发展;加强进口食品检验监督管理,建立和完善食品进口和销售记录制度,加强进口食品持续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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