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加强食品流通环节整顿。
省级责任部门:省工商局。
整顿目标:全面落实食品流通环节8项监管制度,深化专项执法检查,不断强化日常规范监管,有效扩大监管覆盖面,完善服务体系,保证投诉举报渠道畅通,依法保护消费者权益。创新机制手段,全面推广“一票通”等监管机制,有效落实监管片区责任,提升执法效能,及时查处违法案件。
整顿任务:严格执行食品流通许可制度,完善食品市场主体准入机制。开展规范食品经营主体资格专项执法检查,依法查处和取缔无证无照经营食品违法行为。完善流通环节食品安全抽样检验和退市制度,建立销售者主动退市和工商部门责令退市相结合的监管机制。加强流通环节食品安全日常监管,监督食品经营者依法落实食品进货查验和记录等8项制度,督促食品经营者加强自律。完善食品市场监管和巡查制度,开展对重点食品和重点区域、重点场所食品经营以及季节性、节日性食品市场的专项执法检查,开展农村食品市场专项执法检查,开展对食品经营者履行法定责任义务的专项执法检查。加大食品市场分类监管和食品市场日常巡查力度,打击销售过期变质、假冒伪劣和不合格食品的违法行为。加强流通环节食品安全举报投诉受理和处理工作,及时查处食品安全案件。加大对违法食品广告的查处力度。
(六)加强餐饮消费环节整顿。
省级责任部门:省卫生厅(职能移交前)、省食品药品监管局(职能移交后)。
整顿目标:全面落实餐饮服务许可和监督管理制度。增强餐饮服务单位自律意识,餐饮单位要100%建立原料进货索证制度。县城以上城市所有集体食堂、餐饮单位使用的猪肉100%来自定点屠宰企业。有效遏制无证经营行为,及时查处重大案件。提高学校食堂、建筑工地食堂、农家乐、小型餐饮单位食品安全水平,切实保障人民群众饮食安全。
整顿任务:建立和完善餐饮服务许可审查制度,规范程序,提高准入门槛,严把许可准入关。对农村餐饮单位、学校及建筑工地食堂、农家乐、旅游点餐饮单位及小型餐饮单位等进行拉网式检查,依法查处无证经营行为。全面推行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制度。探索农村宴席规范化管理制度,推行乡村厨工体检、培训及农村宴席登记、备案管理、食品卫生管理员等制度;强化餐饮业原料进货索证制度,开展专项监督检查,对未建立健全食品原料采购索证和验收制度、未建立台账并设专人管理的要依法严肃处理,对原料进货索证制度执行不力的要限期整改直至达到要求;对使用不合格原料加工食品行为进行专项整顿。开展专项监督检查,集中清理整顿。重点加强对食用油、调味品、食盐、水产品、畜禽产品、食品添加剂等重点原料的监督检查,严厉查处使用不合格和来源不明的原料、滥用食品添加剂等行为,严查肉品的购入和使用情况,依法查处采购和使用未经卫生检疫和非法屠宰的肉品行为。杜绝使用病死或者死因不明的畜、禽及其制品和劣质食用油等行为,杜绝使用有毒有害物质加工食品的行为; 加大对熟食卤味、盒饭、冷菜等高风险重点品种和餐具及食品加工、存储、运输过程中的清洗消毒以及温度、时间的控制等重点环节的监督检查力度;积极探索创建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示范工程。协调和指导重大活动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保障。建立健全应急处理机制,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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