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扶持我市现代会展业发展的若干意见
(惠府办〔2010〕23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为进一步优化我市会展业发展环境,促进会展业又好又快发展,把会展业培育成为带动我市第三产业发展的先导产业和新的经济增长点,从而带动全市现代服务业的快速发展和全市产业结构的优化升级,根据国家有关政策法规,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就推进我市现代会展业发展提出如下意见。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积极推进我市现代会展业发展
(一)指导思想: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政府引导、市场运作,整合会展资源,规范会展市场,优化会展环境,培育品牌展会,充分发挥会展对相关产业特别是现代服务业的拉动作用,推动我市会展业向市场化、专业化、品牌化、国际化方向发展。
(二)发展目标:我市会展业发展目标分近期、中远期目标:近期(2010年~2015年),鼓励各类会议、大中小各类型展会活动、节庆活动竞相发展,每年承接30个以上的大中型会展、会议,重点培育3~5个与我市产业结构关联度高、在国内外有影响的品牌会展项目,逐步实现会展经济产业化,会展业收入逐年递增;中远期(2015年以后),力争用10年时间将我市打造成为珠三角地区有影响力、与国际会展业融合接轨的会展名城。
(三)发展原则:
1.市场主导、政府扶持的原则。按照市场经济规律,不断提高会展业的产业化、市场化水平,大力培育市场主体,以开放促发展。政府加大对会展业发展的宏观管理、指导协调和扶持力度,搭建会展业发展平台,加强市场监管,营造良好的发展环境,逐步提高我市会展业市场化与专业化水平。
2.专业化、品牌化的原则。我市会展业发展要坚持以专业会展为主、综合会展为辅的原则,充分依托我市的支柱产业、新兴产业、特色产业和市场需求发展专业化的会展。同时支持品牌会展项目,选择有比较优势、代表行业发展方向的潜力项目,争(申)办、引进与自办并举,打造一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本地自主会展品牌。
3.内外结合、展会与推介并举的原则。立足惠州,依托产业优势、区位优势,加强与周边城市会展业的对接和国际合作。同时,整合资源,借助会展平台推介惠州城市形象、投资环境、企业品牌,促进会展、工业、商贸互动,推动文化、旅游、会展等产业的融合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