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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扶持我市现代会展业发展的若干意见

  (四)积极与周边城市实行错位经营、联动发展。
  以《珠江三角洲地区改革发展规划纲要(2008~2020年)》的贯彻实施为契机,充分利用我市与广州、东莞、深圳接壤以及毗邻港澳的区位优势和便利的交通一体化条件,实行错位经营、联动发展。加强与深圳、东莞等市在会展业上的交流和协作,着力构建珠江口东岸三市会展联盟,实现各具特色、优势互补、扬长避短、协调发展的区域会展格局。积极推动我市专业会展与“广交会”、“中博会”、“高交会”等重大国际会展相衔接、相配套,通过加强宣传推介和加强交通接送服务等途径,吸引国内外客商前来我市专业会展参观、洽谈、采购、交流。通过借助重大国际展会的影响力和辐射带动能力,依托我市产业优势,逐步把我市专业展会培育成国内外知名的专业展会、专业展区和分展场。
  (五)创新管理模式,做好审批服务。
  逐步建立健全事前把关、事中服务和事后跟踪的全新管理模式。提前介入,对申办项目者和承办单位进行业务指导和资格审查,构建信息化登记监管平台,公开登记审批程序,公布展会登记信息,方便办展单位查询了解,提高服务效率。展会期间依照《展会知识产权保护办法》(商务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国家版权局、国家知识产权局令2006年第1号),加强对展会及展品的知识产权的协调、稽查、监督和处理工作,加大对展品的知识产权保护力度。
  将会展业纳入我市现代服务业的统计范围,加强对会展行业的统计调查和统计指导,建立健全会展业的统计指标体系,为制定会展产业政策和领导决策提供依据。
  (六)多渠道引进、培养会展业人才。
  大力拓宽会展专业人才的培养和引进渠道,以委托高等院校或邀请会展专家来我市举办培训等方式,加强对会展从业人员的培养;鼓励我市高校、职业院校开设会展专业或专题讲座,培养专业人才;加强与国内外著名展览机构合作,利用它们在会展方面的管理、网络和人才优势,广泛引进会展专业人才;公开招聘有专业办展经验、有较强组织策划能力的经理人才,组建一支熟悉展览业务、富有管理经验的专业队伍;营造吸引优秀会展人才所需要的软硬环境,逐步建立人才合理使用机制,使会展人才扎根惠州。
  (七)对重要会展和品牌会展给予支持和保护。
  重要会展是指以国务院各部委(办、局)、全国性行业社团组织、省政府及各委厅(办、局)名义在我市举办的大型会展,以市委、市政府名义举办的与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关系密切的重要会展。品牌会展是指在国内同类会展中位列前5名的会展。对市政府支持或者鼓励并处于培育期内的重要会展和品牌会展,可由市财政对其中的公共开支部分给予资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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