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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汕头市12319城市管理服务热线工作实施意见(修订稿)的通知(2010)

汕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汕头市12319城市管理服务热线工作实施意见(修订稿)的通知
(汕府办〔2010〕77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汕头市12319城市管理服务热线工作实施意见(修订稿)》业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予印发,请认真贯彻执行。

汕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一○年五月二十一日

  汕头市12319城市管理服务热线工作实施意见(修订稿)

  为规范我市12319城市管理服务热线(下称服务热线)的管理,提高行政效率和服务质量,依据国家建设部《关于推行全国建设系统“12319”服务热线的通知》(建精〔2003〕179号)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构建城市管理长效机制、建设服务型政府为目标,以服务热线为载体,贯彻以人为本、关注民生的执政理念,及时、妥善和热情地解决处理人民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及突发事件,进一步密切党和政府与人民群众的联系,切实提高城市管理水平、服务质量和工作效率,促进我市城市环境整体质量的提高。
  二、服务范围及内容
  服务范围暂限于中心城区(金平区、龙湖区、濠江区、高新区),条件成熟后扩大至全市范围。服务热线每天24小时接受市民对市容环境卫生、城市交通秩序、市政、园林绿化、城乡规划管理、环境保护等受理服务范围内有关政策、法规、信息的咨询、存在问题的投诉及工作建议。
  三、运作机制
  金平区人民政府、龙湖区人民政府、濠江区人民政府、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市公安局、市城乡规划局、市交通运输局、市环境保护局、市城市综合管理局、市公路局、市卫生局、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水务局、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市国土资源局、市房产管理局、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市环境卫生管理局、市市政设施管理处、市园林绿化管理处、礐石风景名胜区管理局为服务热线承办责任单位。
  服务热线建立“服务热线-各区政府、市直职能部门-区职能部门、街道”三级联动网络,按照“受理-转办-跟踪-督办-反馈”的流程处理市民咨询、投诉及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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