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工商局要会同市统计、税务、经贸部门积极做好经济户口的清理清查工作,全面、真实地反映我市工业经济尤其是规模以上工业企业运行情况,及时向市经济综合部门提供有关统计数据。
市外经贸局要制定年度招商引资方案,切实抓好利用外资工作,主动帮助各单位招商引资。
市工商局、市质监局要积极推进名牌带动战略和技术标准战略的实施,引导和支持企业争创名牌,力争今年实施名牌战略和技术标准战略工作新突破。
各有关部门要积极主动落实对社会的各项郑重承诺,简化审批手续,为企业发展提供“一站式”优质服务,坚决制止乱检查、乱罚款、乱收费及各种乱摊派现象,保障企业合法权益。
各企业要紧紧抓住我市开展“工业年”活动的机遇,增强加速发展的紧迫感和责任感,努力把企业做大做强。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工业年”活动由市政府统一领导,市成立“工业年”活动领导小组,组长由郑雁雄市长担任,常务副组长由陈样新副市长担任,副组长由王世顶常务副市长、李贤谋副市长担任。成员由市委宣传部、市经贸局、市发展和改革局、市外经贸局、市科技局、市财政局、市统计局、市工商局、市质监局、市国土资源局、市城市规划局、市建设局、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市环保局、市国资委、市监察局、市国税局、市地税局、人民银行汕尾市中心支行、汕尾银监分局、市金融办、市消防局、市卫生局及深圳(汕尾)产业转移园区管委会等单位主要领导组成。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经贸局,负责“工业年”活动的日常工作,由黄万祝同志担任办公室主任。各县(市、区)政府、各牵头单位和有关部门也要成立相应的领导机构,制定出具体实施方案,落实具体工作措施,确保“工业年”活动取得显著成效。
(二)加大宣传力度。要大力营造开展“工业年”活动的社会氛围。各级宣传部门和新闻媒体要采取各种方式,大力宣传开展“工业年”活动的意义和在活动中涌现出的先进典型,动员全市人民积极参与“工业年”活动,形成人人关心工业发展,全民支持工业建设的良好氛围。
(三)强化奖惩机制。要把“工业年”活动的工作目标和任务,包括工业运行指标、实施项目指标、引进外资指标、民营经济发展指标、新增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指标等纳入各县(市、区)年度考核之中,年终严格按市政府有关文件精神兑现奖惩。市政府每季度在新闻媒体通报各县(市、区)、市直有关部门及规模以上企业开展“工业年”活动进展情况,表扬先进,鞭策后进。
(四)力促工作落实。实行“工业年”活动综合例会制度。每季度召开一次综合会议,由活动领导小组组长或副组长主持,对“工业年”活动情况进行分析研究,协调解决存在问题,部署下一步工作。年底进行全面总结评比,表彰先进。各县(市、区)和市直各有关责任部门要把“工业年”活动作为一项重要经济工作来抓,列入议事日程。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加强检查督促力度,建立“工业年”活动重大事项限期办结制度和重点工作责任追究制度,提高工作效率,促进工作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