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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州市政府关于加强农产品品牌建设的意见

  三、严格落实农产品品牌建设各项工作措施
  (一)大力实施农业标准化生产,夯实农产品品牌质量基础。以建立健全农业质量标准体系、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体系和农业标准推广应用体系为重点,加快推进农业标准化。广泛采用国际和国内先进标准,制定优势产业主推品种目前尚无标准的地方标准,做到农业产前、产中、产后各环节都有技术要求和操作规范。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建设,按照《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的监管要求,结合优势农产品布局,以优势主导产业为重点,建成布局合理、职能明确、专业齐全、功能完善、运行高效的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体系,年内建成并启用市、县两级农产品检验检测中心。
  (二)着力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培育品牌农产品主体。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和农业行业协会是农产品品牌培育、经营的主体。着力采取多种形式、多种办法,培育发展一批农产品流通主体,促进农产品的销售。重点培育扶持有较强生产开发加工能力和市场拓展能力的流通企业,围绕优势主导产业、产品,建立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和专业协会,引导企业与农户之间建立稳定的产销合同和服务契约,实现小生产与大市场的有效对接。建立健全培训制度,加大对农产品生产经营企业、专业合作社、农民经纪人的培训力度,通过经常化的学习培训,提高流通主体的整体经营水平。
  (三)扎实开展农产品“三品一标”认证,提高品牌农产品影响力。按照“统一规范、简便快捷”的原则,把开展无公害、绿色、有机和地理标志农产品认证作为农产品品牌培育的基础性工作,大力发展无公害农产品,加快产地认定和产品认证步伐。根据国内外通行规则和市场需求,依托农产品质量安全示范区和优势特色农产品产业带建设,加快发展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
  (四)鼓励支持农产品商标注册,促进农产品品牌包装上市。增强农业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经纪人、农户等生产经营主体的商标意识,鼓励、支持农产品商标注册和地理标志证明商标的申报,促进品牌农产品上市。加强农产品商标管理,防止商标恶意抢注和侵权行为,切实帮助农产品生产经营主体解决商标注册和商标保护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
  (五)积极开展名牌农产品评选认定,树立良好品牌信誉和形象。组织开展徐州名牌农产品评选认定工作,制定评选办法,严格操作规范和程序,确保名牌农产品评选认定的公信力和权威性。整合现有地方农产品品牌资源,通过评选认定,推出一批影响大、效益好、辐射带动强的名牌农产品,申报江苏名牌农产品。在此基础上,加强包装、扩大宣传,大力推介,积极争创中国名牌农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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