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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尾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2010年汕尾市职业技能竞赛和参加省第五届“省长杯”工业设计大赛的通知

  10月底前,对符合国家职业资格鉴定申报条件的参赛选手,组织职业技能鉴定,评定获得各类设计师职业资格的人员。
  阶段成果:获得工业设计师职业资格名单。
  (六)颁奖和展示。
  10月底,结合第五届广东工业设计活动周,对大赛获奖项目进行颁奖,对大赛成果进行系统性展示。
  五、表彰和奖励
  (一)奖项及奖励。
  大赛共评出一等奖(1名)、二等奖(3名)、三等奖(6名)、优胜奖(10名)。对获奖的参赛单位,颁发“省长杯”奖杯、证书;所有获奖参赛单位,其组成单位名称、成员姓名可列入获奖证书,并分别给予一次性奖金或实物奖励。
  (二)晋升工业设计师等职业资格。
  1.在职选手。
  获得一、二、三等奖参赛单位的主创设计师参加职业资格综合评审成绩合格的,给予晋升高级工业设计师或其他类高级设计师。
  2.学生选手。
  获得一、二、三等奖参赛单位的设计师参加职业资格综合评审成绩合格的,给予晋升助理工业设计师或其他类助理设计师。
  (三)授予称号。
  1.组委会对获得总评审成绩列粤方主创工业设计师前10名的设计师,授予“广东省第五届‘省长杯’十大工业设计师”称号;对港方主创工业设计师授予“粤港合作优秀工业设计师”称号;对港方相关机构颁发“粤港工业设计合作贡献奖”。
  2.参赛单位超过60个以上,获得总评审成绩前8名参赛单位的在职主创设计师;参赛单位在30至59个之间,获得总评审成绩前4名参赛单位的在职主创设计师,由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授予“广东省技术能手”称号。
  3.根据有关规定,对获得一等奖的广东职工团队及其主创工业设计师,由省总工会按程序分别颁发“广东省五一劳动奖状”和“广东省五一劳动奖章”。如获得一等奖的主创工业设计师为年满十八周岁且在广东工作生活两年以上的女性,由省妇联授予“广东省三八红旗手”称号。如获得一等的主创工业设计师的年龄为14至40岁,由团省委按规定授予“广东省五四青年奖章”。
  六、组织实施
  为切实做好我市参加广东省第五届“省长杯”工业设计大赛,要加强组织领导,成立“汕尾市参加省职业技能大赛和第五届‘省长杯’工业设计大赛组委会”,组委会下设办公室,全面负责我市参加省第五届“省长杯”工业大赛的日常工作。根据本方案的要求,全市各有关单位、各企业要明确工作职责,认真做好参加省第五届“省长杯”工业设计大赛的组织、发动工作,要通过多渠道宣传,鼓励汕尾职业技术学院、汕尾高级技工学校、以及各行业设计机构、制造企业积极推荐项目参加大赛。各推荐项目单位要按规定日期及时上报,市参加省职业技能大赛和第五届“省长杯”工业设计大赛组委会办公室认真协调做好各项工作,确保全市参赛单位及个人顺利参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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