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吕梁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吕梁市交通运输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五)承担水上交通安全监管责任。负责水上交通管制、船舶及相关水上设施检验、登记和防止污染、水上消防、航行保障、应急救助、通信导航、船舶与渡口设施保安及危险品运输监督管理等工作。负责船员管理的有关工作。负责全市水上交通安全事故、船舶及相关水上设施污染事故的应急处理。指导县(市、区)水上安全监管工作。

  (六)负责提出全市公路、水路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国家及省、市级财政性资金安排意见,按国务院及省、市人民政府规定权限审批、核准规划内和年度计划内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监督实施公路、水路有关规费政策,提出有关财政、土地、价格等政策建议。

  (七)承担公路、水路建设市场监管责任。监督实施全市公路、水路工程建设相关政策、制度和技术标准;组织实施公路、水路重点工程建设和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指导和组织全市交通运输基础设施管理和维护,承担有关重要设施的管理和维护。按规定负责渡口规划和岸线使用管理工作。负责交通运输基础设施建设、维护、运营、路政、监控、收费、治超等管理工作。

  (八)指导全市公路、水路行业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工作。接规定组织协调重点物资和紧急客货运输;承担国防动员交通战备有关工作。

  (九)指导全市交通运输信息化建设、监测分析运行情况,开展相关统计工作,发布有关信息。组织和指导全市公路、水路行业科技开发、环境保护和节能减排等工作。

  (十)指导交通运输行业职工队伍建设。主管全市交通运输系统职工教育培训工作;指导交通运输系统的精神文明建设;负责交通运输行业涉外工作和引进外资工作,开展国际、省际、市际合作与交流。

  (十一)承办局机关和局属单位的人事劳资、机构编制管理工作;按规定管理局属科级单位的领导干部;管理交通运输系统的生产安全和治安保卫工作。

  (十二)承担市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市交通运输局设7个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

  组织协调局机关工作,起草重要报告、综合性文件,承办局召开会议的组织工作;承办文秘、政务信息、督查、新闻宣传、机要、保密、接待、年鉴、信访、档案和值班工作;负责办公自动化管理工作;负责各县市交通运输目标责任制考核;负责局机关后勤行政管理工作;负责提案、议案的办理工作。


第 [1] [2] [3] [4] 页 共[5]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