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吕梁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吕梁市交通运输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六)安全综合运输科

  拟定并监督实施公路、水路安全生产计划和应急预案,指导全市交通运输行业安全生产和应急处置体系建设,承担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和公路、水路运输企业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危险化学品道路水路运输安全监督管理工作,依法组织或参与有关事故调查处理工作,组织协调国家重点物资紧急运输、客货运输和救灾、抢险物资的运输;指导全市交通防汛、防疫、防震、消防工作;协调全市突发公共事件的交通运输保障工作;参与拟订全市综合运输体系发展战略和规划,承担综合运输体系建设与发展的协调工作;承担全市道路(含城市公交客运、出租)和水路运输市场监管,指导全市道路、水路运政管理工作,拟订相关政策、制度和标准并监督实施;组织拟定全市交通运输行业治理超限超载工作计划、制度并监督实施。

  (七)审计科

  指导全市交通运输行业内部审计工作,承担局属企事业单位的财务收支、预算内外资金、固定资产投资项目、交通收费、交通基础设施建设资金使用等行业内部审计工作,负责外部审计的协调配合及审计成果的应用工作。

  四、交通战备办公室

  吕梁市国防动员委员会交通战备办公室(简称市交通战备办)承担市国防动员委员会交通战备的日常工作,在市交通运输局挂牌。负责组织、管理、指导全市交通战备工作。

  五、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

  市交零运输局机关行政编制为21名,工勤人员编制为3名。其中:局长1名,副局长3名,纪检组长1名,总工程师1名,总会计师1名;正科级领导职数1 0名(含纪检副组长或监察室主任科级职数1名,专职妇委主任、副主任或妇工组长、副组长科级职数1.名,交通战备办公室科级职数1名)。

  六、其他事项

  (一)由市交通运输局牵头,会同市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建立综合交通运输体系协调配合机制。市交通运输局会同市有关部门组织编制综合运输体系规划,承担涉及综合交通运输体系规划有关重大问题的协调工作。市发展改革委负责综合运输体系规划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的衔接平衡。

  (二)河道采砂管理的职责分工。河道采砂管理按《山西省河道管理条例》和《山西省矿业权公开出让暂行规定》的规定执行。由市水利局牵头,会同市国土资源局、市交通运输局等部门,负责河道采砂监督管理工作,统一编制全市河道采砂规划及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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