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外,为加强基层公务员队伍建设,贯彻落实市委有关文件精神,我市各区、县(市)所属乡镇、街道办事处机关定向考录优秀村(社区)党组织书记、主任共27名,其中街道办事处机关定向考录优秀社区党组织书记、主任计划为内五区各4名(所需行政编制由市委组织部商市编制部门核拨),乡镇机关定向考录优秀村党组织书记、主任计划分别为雨花区2名、浏阳市2名、宁乡县3名。乡镇机关定向考录到村任职和从事“三支一扶”工作满2年的高校毕业生计划19名,其中长沙县、望城县、宁乡县各5名,浏阳市4名。
市、区、县(市)公务员主管部门和各招录单位要严格按照省公务员主管部门审定的招考计划组织实施,不得随意突破或调整。
(二)发布公告
全省公务员的招考公告已由省公务员主管部门汇总制定,并在湖南领导人才网(http://www.hnleader.gov.cn)、湖南人事编制网(http://www.hnrst.gov.cn)、湖南人事考试网(http://pta.hnrst.gov.cn)、湖南人才网(http//www.hnrcsc.net)等网站、电视及报刊等媒体统一发布。
我市将在市级新闻媒体、长沙人事信息网(http://www.crxx.com)、长沙考试网(http://www.csks.gov.cn)、长沙人才网(http://www.cshr.com.cn)、先锋潮网(http://www.xfc.gov.cn)等网站上链接或转载全省的招考公告,并发布我市与报考工作相关的信息。
(三)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年龄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74年3月23日至1992年3月23日期间出生);
(3)拥护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4)具有良好的品行;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6)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从农村村干部中招考乡镇公务员的,经省公务员主管部门同意,适当调整学历要求;
(7)具备拟任职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凡招考职位规定的资格条件,报考者必须在报名登记表中如实填写。招考职位明确要求有基层工作经历的,报考人员必须具备相应的基层工作经历。基层工作经历是指在基层和生产一线工作的经历,即在县级(不含县级)以下党政机关(含参照管理单位)、国有企事业单位、村(社区)组织及其他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等工作的经历。具备以下情况之一的报考人员也可视为具备基层工作经历:曾在军队团和相当团以下单位工作过的;曾在县级党政机关工作过并报考省、市州直单位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