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完善创新资金保障机制。要以市场需求为导向加大创新投入,确保研发经费占企业销售收入的比例及总额逐年递增。用好国家和省自主创新扶持政策和财税优惠政策,积极争取财政、科技等专项资金对企业技术研发的支持,力求更多的创新科技项目纳入国家和省相关计划或规划。加强与金融、担保等机构的合作,通过资本市场等多方式筹集创新资金。引导和支持权属企业重视技术创新和管理创新、加大研发投入。
(五)重视知识产权管理。要最大限度地开发现有知识产权的经济价值,促进科技成果转化为生产能力。充分利用法律手段保护知识产权,提高对专利、商标、专有技术、商业秘密、品牌等的综合运用和战略管理能力,培养能满足企业需求的知识产权人才。重视原创性发明和关键技术突破,努力提高发明专利在专利总量中的比重。
(六)深化管理创新。要研究、借鉴优秀企业的经营理念和公司治理经验,创新管理制度和管理模式,提高科学管理水平,为技术创新打造良好的条件和环境。精简企业内部组织机构,压缩管理幅度和级次,明确集团公司及子公司的定位和职责边界,建立制度化、信息化和标准化的内控管理体系。进一步加强全面预算管理、全面风险管理,推进企业管理水平的提高和管理方式的升级。不断创新企业文化,提高管理效率。
四、认真落实加强企业自主创新工作的保障措施
(一)加强对自主创新工作的组织领导。各企业要将自主创新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设立领导机构和工作机构,制订科技发展(创新)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明确今后3至5年或更长时期的工作目标、任务及措施,建立科学的自主创新决策机制和管理机制。同时,要围绕攻克技术创新点,制定推进自主创新的具体工作方案,确定创新的目标、工作重点和保障措施,明确职责分工和各阶段工作任务,形成各司其职、共同协作、相互支持和制约的创新工作流程。企业要将推进自主创新工作方案报省国资委备案。
(二)建立自主创新交流和协作平台。省国资委将建立企业自主创新工作网络,定期开展自主创新培训和经验交流活动,引导省管企业加强上下游企业间和同行业企业间的交流和协作,促进创新成果共享和产业化。鼓励企业间建立开放式的技术创新战略联盟或与高校、科研院所建立产学研战略联盟,减少重复投资。
(三)落实企业自主创新的鼓励政策。省国资委把企业技术创新平台建设、科技成果获奖、发明专利等工作情况列为企业负责人任期主要工作考核内容;在年度业绩考核时将企业当年研究开发费用支出总额比上年新增部分视为实现利润,计入业绩考核效益指标。从国有资本经营收益中拿出部分资金,支持部分企业重点技术创新项目。协调省财政、科技、税务等部门,帮助企业争取技术创新资金和落实税收优惠政策。探索通过资本运作和适度的国有资本再投入,支持企业发展新兴战略性产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