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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州市教育局、兰州市卫生局关于兰州市学校及托幼机构传染病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


  1.晨检

  晨检应在学校疫情报告人的指导下进行,由班主任或班级卫生员对早晨到校的每个学生进行观察、询问,了解学生出勤、健康状况。发现学生有疑似传染病早期症状(如发热、皮疹、腹泻、呕吐、黄疸等)时,应当及时告知学校疫情报告人,学校疫情报告人要进行进一步排查,以确保做到对传染病人的早发现、早报告。

  2.因病缺勤

  班主任应当密切关注本班学生的出勤情况,对于因病缺勤的学生,应当了解学生的患病情况和可能的病因,如有怀疑,要及时报告给学校疫情报告人。学校疫情报告人接到报告后应及时追查学生的患病情况和可能的病因,以做到对传染病病人的早发现。

  (二)学校和托幼机构的传染病疫情报告

  1.报告内容及时限

  (1)在同一宿舍或者同一班级,1天内有3例或者连续3天内有多个学生(5例以上)患病,并有相似症状(如发热、皮疹、腹泻、呕吐、黄疸等)或者共同用餐、饮水史时,学校疫情报告人应当在24小时内报出相关信息。

  (2)当学校和托幼机构发现传染病或疑似传染病病人时,学校疫情报告人应当立即报出相关信息。

  (3)个别学生出现不明原因的高热、呼吸急促或剧烈呕吐、腹泻等症状时,学校疫情报告人应当在24小时内报出相关信息。

  (4)学校发生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或者其它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时,学校疫情报告人应当在24小时内报出相关信息。

  2.报告方式

  当出现符合规定的报告情况时,学校疫情报告人应当以最方便的通讯方式(电话、传真等)向属地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农村学校向乡镇卫生院防保组)报告,同时,向属地教育行政部门报告。

  五、加强消毒,保持清洁

  学校在传染病流行季节应定期对教室、走廊、宿舍进行消毒。医务室至少每周进行一次消毒并记录,发生疫情时每日一次。

  发现传染病病人或疑似病人,应及时对其接触过的环境进行彻底消毒。

  1.呼吸道传染病消毒处理常规

  ⑴隔离病人后,长时间开窗通风,湿式扫除,保持室内空气清新。必要时可用0.5%过氧乙酸喷雾密闭门窗2小时后开窗通风,或用紫外线照射30-60分钟,进行室内消毒。

  ⑵对病人分泌物、污染物用1000-2000mg/L 含氯消毒剂进行消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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