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续做好推进事业单位分类改革的基础性工作,按照政事分开、事企分开和管办分离的原则,开展对全省事业单位的调研摸底和分类分析,研究提出推进事业单位分类改革的相关措施。(省编办牵头)
(二)继续深化农村牧区改革
继续推进农村牧区综合改革,适时全面推进青南三州农村牧区综合改革。(省财政厅牵头)
稳定和完善农牧区基本经营制度。认真做好土地草场承包管理工作。加强土地草场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和服务,健全流转市场,在依法自愿有偿流转的基础上发展多种形式的适度规模经营。继续开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仲裁试点工作,完善土地承包经营信访和纠纷调处机制。 (省农牧厅牵头)
推进农村土地经营制度改革。指导和规范农村集体建设用地管理工作,开展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流转政策的调查研究,加强流转过程监督。加快研究制订农村宅基地管理办法。建立和完善土地征收过程中对被征地农民补偿安置、社会保障和就业培训同步进行的制度,保障被征地农民的合法权益。(省国土资源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牵头)
进一步推进农村牧区信用体系建设,创建农村牧区信用平台,建立农牧户小额信用贷款补偿机制,充分调动金融机构对农牧民贷款的积极性,切实改善农牧区融资环境,解决农牧民贷款难问题。(人行西宁中心支行、省农牧厅、省财政厅牵头)
全面推进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工作,落实有关政策规定,加快建立“产权归属明晰、经营主体落实、责权划分明确、利益保障严格、流转顺畅规范、监督服务有效”的现代林业产权制度。 (省林业局牵头)
着力提高农牧业生产经营组织化程度。认真贯彻落实省政府办公厅《关于促进农牧民专业合作社发展的意见》 (青政办[2009]105号)精神,大力发展农牧民专业合作社,加大扶持力度,加强指导管理,积极开展示范社创建活动。鼓励和支持农牧民创办生产、销售、服务等新型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加快建设新农村现代流通服务网络。(省农牧厅、省供销联合社牵头)
(三)继续深化国有企业改革,支持非公有制经济发展
坚持以产权制度改革为核心,加快对国有经济布局和结构进行战略性调整,推动国有资本向重要行业、关键领域和优势企业集中。不断完善政策措施,引进和培育发展一批具有较强竞争力的大公司大集团。积极鼓励和支持企业通过市场机制进行兼并重组。继续做好盐湖集团(ST盐湖)与盐湖钾肥股份公司的吸收合并重组的后续工作。加快推进企业上市,提高资本运作水平。着力做好省投资集团桥头铝电、省水利水电集团等企业上市前期工作。支持具备条件的大企业集团通过发行债券、建立财务公司等方式,多渠道筹集发展资金。进一步加快建立现代企业步伐,不断完善企业法人治理结构,改革和完善省属国有企业经营管理人才选拔和任用方式,健全国有企业经营考核模式和薪酬管理体系。(省经委牵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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