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课桌凳、仪器柜、黑板、板书工具、多媒体电教设备、计算机等常规通用教学设备符合国家规格和要求,符合中小学生生理和心理特点,安全、规范、适用。
2、电梯、锅炉等专用设备必须符合国家有关规定,按标准科学安装,定期复检,验收合格后方可供师生使用。
3、实验用危险化学品、放射物质等的购买、保管、使用、登记、销毁等各环节必须符合国家有关规定,且有专门制度,保证其保管、使用的安全。
4、体育、艺术设施的设置及活动器材的配备符合国家规定,且有定期检查、维修、更新制度,有必要的安全防护设施。
5、校园内高地、水池等容易发生危险的地段要设置警示标志。
六、楼道(梯)及厕所管理
1、楼梯和疏散通道的规划设计,应有利于师生快速安全疏散,符合国家防火规范要求,楼梯不得采用螺旋形或扇形踏步。
2、校舍楼梯、通道、扶手、护栏等的设置应符合安全要求。学校应定期对校舍楼梯、扶手、护栏、楼梯间照明设施进行检查,确保上述设施安全和正常使用。学校应及时清理楼道、楼梯间堆积物,确保楼道、楼梯、紧急疏散通道通畅。
3、校园内、楼梯间应有警示、疏散指示标志。学生集中上下学、上下课、课间操及晚自习时间,学校应合理安排学生上下楼梯时间和楼道上下顺序,并在校门口、楼梯门、楼内通道等重要部位安排专人定岗疏导,避免学生拥挤,防止发生拥挤踩踏事故。
4、厕所结构应安全、完整,应有顶、墙、门、窗和人工照明。学生厕所蹲位设置符合标准,蹲位不得建于蓄粪池之上,并与之有隔断。蓄(化)粪池应加盖。小学厕所蹲位宽度(两脚踏位之间距离)不超过18厘米。教工厕所与学生厕所宜分开设置。
5、独立设置的厕所与生活饮用水水源和食堂相距30米以上。
七、大型活动、学生离返校及校园交通管理
1、学校开展大型活动,须与公安、交通、医疗等部门先行研究确定活动安全保障方案,制订切实可行的应急预案。严禁组织学生在主要街道和交通要道上开展集体活动。严禁未经审批擅自租用社会车辆大规模组织学生外出活动。
2、学校应建立学生上下学路队制度和寄宿生离返校接送制度。根据学区实际和学生档案注明的详细家庭住址,与家长联系合作,制订详细可行的接送方案,确保学生安全往返学校。要向学生、家长明确告知到校时间,值班教师要提前到位,引导组织学生随到随进。小学低年级学生及幼儿须严格实行上下学交接制度,不得将晚离校的学生和幼儿交与无关人员。严禁未满12周岁的学生骑自行车上下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