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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2010年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计划的通知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2010年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计划的通知
(新人社发〔2010〕37号)


伊犁哈萨克自治州人事局、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各地、州、市人事局、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为做好2010年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深入贯彻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全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会议、自治区经济工作会议和自治区“两会”精神,根据“十一五”规划部署,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编制了《2010年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计划》,现印发给你们。
  2010年是实施“十一五”规划的最后一年,也是应对国际金融危机和消除“7?5”事件影响的关键之年,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任务十分艰巨繁重。编制并实施好2010年事业发展计划,对于落实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重点工作任务,全面完成“十一五”规划目标,具有重要意义。各地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认真编制实施2010年事业发展计划,认真抓好计划目标的分解落实,加强对计划执行的调度管理和监测分析,抓好规划项目实施。厅里将定期通报各地计划完成情况。请各地于7月15日前将2010年上半年计划完成情况分析报告报送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规划财务处。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二〇一〇年四月十五日

  2010年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计划

  2010年是实施“十一五”规划的最后一年,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要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全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会议、自治区经济工作会议和自治区十一届人大三次会议精神,坚持把民生为本、人才优先作为工作主线,继续以就业和社会保障为重点,大力深化人事制度改革,加强公务员管理,推进人才队伍建设,积极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努力实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事业新发展。
  一、加大就业促进政策力度,努力保持就业局势总体稳定。全面实施就业促进法,认真落实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制定的《关于促进就业工作的意见》(新党发〔2009〕11号)和自治区已出台的一系列扩大就业和稳定就业的政策措施,确保完成全区城镇新增就业再就业35万人,其中,新成长劳动力就业5万人,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5万人,就业困难人员就业2万人,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就业6.55万人,中专应届毕业生就业3万人,城镇其他失业人员就业13.55万人,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4%以内的目标任务。促进农业富余劳动力平稳有序转移就业,全年农业富余劳动力转移就业180万人(次),其中转移城镇就业70万人(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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