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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劳动保障局关于做好特殊情况下紧急就业援助工作意见的通知

  3.建立紧急就业援助岗位储备库。各区(市)县促就办要重点掌握本区域内劳动密集型企业岗位需求和公益性岗位空缺情况,定点联系3-5家用人单位作为紧急就业援助岗位储备基地。市促就办要通过与市外劳动保障部门的协作,建立市外紧急就业援助岗位储备。
  (二)监测预警。
  1.动态更新失业预警指标体系。各区(市)县促就办要对本区域内的人力资源状况、城乡劳动者失业状况、城乡劳动者工资状况等失业预警指标的数据进行动态更新,确保监测工作及时、准确、高效。
  2.建立健全“962110”预警机制。将“962110”作为我市紧急就业援助专线电话,畅通信息通道。市促就办要定期对电话信息进行分类、梳理,有效收集和分析信息,将影响就业形势的潜在危机或影响就业稳定的特殊情况及时向事发地区(市)县促就办反馈。
  (三)应急处理。
  1.启动应急处理预案。各区(市)县促就办对本区域内出现的影响就业稳定的特殊情况,应及时将有关情况及处置方案报市促就办。市促就办应根据实际需要,立即启动各项应急预案,并做好相关信息发布;责成事发地区(市)县促就办立即开展紧急就业援助工作。对于跨区(市)县和全市范围的紧急情况,市促就办要立即与市政府有关部门同步启动紧急就业援助工作,并向市政府报告。
  2.开展紧急就业援助工作。事发地区(市)县促就办要立即开展就业援助登记,掌握城乡劳动者的就业需求、就业困难群体的情况和失业人员的就业意愿等。通过开展就业政策咨询、转岗培训、转移培训、创业知识辅导及创业项目对接、对口就业援助、异地就业推荐、扶持生产自救、就业回访调查等就业援助活动,帮助城乡失业人员尽快实现再就业。
  3.稳定就业岗位。事发地区(市)县促就办要多渠道向全社会征集就业岗位;通过岗位补贴、社保补贴以及提供小额贷款等方式,强力落实积极的就业扶持政策,帮助企业稳定就业岗位。强化创业扶持,帮助城乡劳动者自主创业。
  (四)善后处置。
  1.总结经验教训。市和区(市)县促就办要认真分析突发事件对就业的影响程度和处理方案的实效性,对特殊时期采取的阶段性、临时性的政策措施进行分析总结,对处理结果进行评估,进一步完善各项应急预案。
  2.跟踪就业状况。各区(市)县促就办要继续关注事发地城乡劳动者的就业稳定性,关注社会群体对该事件及其处理结果的看法,发现群体性不稳定因素及时上报市促就办。
  3.做好信息发布。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程序,要向社会发布事件信息,包括政府应对措施和公众防范措施等,并根据事件处置情况,做好后续信息发布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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