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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经济和信息化委拟定的天津市2010年度电力平衡预案的通知

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经济和信息化委拟定的天津市2010年度电力平衡预案的通知
(津政办发〔2010〕52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各委、局,各直属单位:
  市经济和信息化委拟定的《天津市2010年度电力平衡预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照此执行。

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一○年五月二十一日

天津市2010年度电力平衡预案

  2010年,我市电力供需形势总体平衡,但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根据预测,今夏用电高峰期,我市最高用电负荷将达到1030万千瓦,装机容量可达1089万千瓦,供需可基本平衡,但其中420万千瓦装机由华北电网公司调度,我市作为受端电网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同时,尽管近几年我市加大了电网建设与改造的力度,逐步解决了局部地区供电设备过载问题,使电网的供受电能力和供电质量得到很大提高,但仍有可能出现以下两种电力供需紧张情况:一是时段性缺电。主要是电煤等不确定因素的影响可能造成电力供应能力不足,从而带来时段性供需矛盾。此外,近几年气候的异常变化给我市夏季日空调负荷带来高达约120万千瓦的波动,也将会造成时段性供需紧张。二是事故性停电。虽然通过近几年的电力设施保护专项治理,使我市电力设施安全隐患及事故增长的势头得到一定遏制,但盗窃破坏、建设施工触碰电力设施等危及电网安全的突发性事件依然呈高发态势,造成供电设施事故断电,给生产生活带来损失和影响。
  为确保电网安全运行和社会的有序用电,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电网公司对有序用电编制原则及预警等级的统一规定,我市2010年度电力平衡预案按照最大100万千瓦电力缺口(即预测最大负荷的约10%)进行编制。其中,安排总体平衡负荷80万千瓦,预警等级划分为四级,每级相差20万千瓦;另安排20万千瓦的应急平衡负荷。

1 总则

  1.1 电力平衡首先确保安全用电。市电力公司做好电网安全运行保障;电力用户加强自身电力设备安全运行管理,避免出现影响电网安全运行的事故;全社会进一步加强电力设施保护力度。
  1.2 电力平衡应努力做到有序用电。在确保居民生活、重点部位、高危用户等正常用电的前提下,实现电力总体平衡,维护社会稳定和正常的供用电秩序。
  1.3 电力平衡同时实施节约用电。全市各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和广大市民应提高用电效率,坚决杜绝浪费,实现节能降耗。
  1.4 电力平衡应努力实现和谐用电。市电力公司进一步健全服务体系、完善服务措施,不断提高电力服务质量和水平;广大电力用户自觉落实平衡预案,严格执行预案指令,减少缺电对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造成的影响。
  1.5 电力平衡综合事故状态用电。将平衡预案与限电拉路序位以及电力生产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相结合,不断提高应对电网故障、大面积停电等突发性事故的能力。

2 编制原则

  2.1 供需平衡、留有裕度。以满足电网安全运行方式、合理优化电力资源配置为基础,采取电力缺口分级平衡方法,将整体供需平衡措施和应急措施相结合,保证预案操作的灵活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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