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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对外开放工作协调推动小组办公室拟定的天津市2010年加快开放型经济发展服务月活动方案的通知

  (十二)完善服务协调机制。在市和区县两级建立由分管领导、各有关部门负责人组成的企业服务协调机构,深入内外资企业解决生产经营和生活中的重要问题。
  三、实施步骤
  (一)准备阶段(5月15日至5月31日)。制定服务月活动实施方案,召开服务月活动动员会,进一步统一思想,部署工作。
  (二)实施阶段(6月1日至6月30日)。各区县、各部门、各单位落实服务月活动实施方案,为企业排忧解难。同时通过天津政务网、商务网等各类媒体对服务月活动情况及成效进行报道,进一步扩大活动影响。
  (三)总结阶段(7月1日至15日)。由市政府督查室和市开放办组成工作组,对全市各区县、各部门、各单位服务月活动开展情况进行督查;7月中旬市开放办对服务月活动开展情况进行全面总结。各区县、各部门、各单位要认真总结经验做法,逐步完善提高,建立为企业服务的长效机制。
  四、措施要求
  (一)强化领导。各区县、各部门、各单位要把开展服务月活动作为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解难题、促转变、上水平"工作要求的重要举措,摆上议事日程。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和市区县联动、重抓本级原则,进一步强化信息日报、协调会、巡回检查三项制度。对企业提出的问题,主动协调相关职能部门解决,对反映的问题,做到事事有人盯、项项有着落、件件有答复。
  (二)突出重点。各区县、各部门、各单位在为企业服务过程中,要着力解决企业发展中的重点、难点问题,围绕影响企业发展、项目建设、办事效率等方面的关键、核心问题,有针对性地开展工作,为企业提供个性化服务,真心实意为企业办实事、解难事、做好事。
  (三)注重实效。要不断强化服务意识,深入扎实地开展好各项工作,不回避矛盾,不绕开困难,不走过场,不流于形式。
  (四)督促推动。服务月活动期间,市人民政府组织相关部门,对全市投资环境改善情况,各级职能部门、执法部门的工作情况以及整改意见的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市政府督查室、市开放办组成督查小组,要深入基层和企业进行督查。
  (五)营造氛围。各区县、各部门、各单位要树立大局意识,齐心协力,密切配合,形成有利于活动开展的工作氛围。要采用多种形式,广泛宣传政策,推广经验,树立典型,为活动开展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市开放办编发《服务月活动简报》,向全市通报活动情况。各区县、各部门、各单位要对服务月活动情况进行总结,并及时报市开放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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