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二)完善服务协调机制。在市和区县两级建立由分管领导、各有关部门负责人组成的企业服务协调机构,深入内外资企业解决生产经营和生活中的重要问题。
三、实施步骤
(一)准备阶段(5月15日至5月31日)。制定服务月活动实施方案,召开服务月活动动员会,进一步统一思想,部署工作。
(二)实施阶段(6月1日至6月30日)。各区县、各部门、各单位落实服务月活动实施方案,为企业排忧解难。同时通过天津政务网、商务网等各类媒体对服务月活动情况及成效进行报道,进一步扩大活动影响。
(三)总结阶段(7月1日至15日)。由市政府督查室和市开放办组成工作组,对全市各区县、各部门、各单位服务月活动开展情况进行督查;7月中旬市开放办对服务月活动开展情况进行全面总结。各区县、各部门、各单位要认真总结经验做法,逐步完善提高,建立为企业服务的长效机制。
四、措施要求
(一)强化领导。各区县、各部门、各单位要把开展服务月活动作为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解难题、促转变、上水平"工作要求的重要举措,摆上议事日程。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和市区县联动、重抓本级原则,进一步强化信息日报、协调会、巡回检查三项制度。对企业提出的问题,主动协调相关职能部门解决,对反映的问题,做到事事有人盯、项项有着落、件件有答复。
(二)突出重点。各区县、各部门、各单位在为企业服务过程中,要着力解决企业发展中的重点、难点问题,围绕影响企业发展、项目建设、办事效率等方面的关键、核心问题,有针对性地开展工作,为企业提供个性化服务,真心实意为企业办实事、解难事、做好事。
(三)注重实效。要不断强化服务意识,深入扎实地开展好各项工作,不回避矛盾,不绕开困难,不走过场,不流于形式。
(四)督促推动。服务月活动期间,市人民政府组织相关部门,对全市投资环境改善情况,各级职能部门、执法部门的工作情况以及整改意见的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市政府督查室、市开放办组成督查小组,要深入基层和企业进行督查。
(五)营造氛围。各区县、各部门、各单位要树立大局意识,齐心协力,密切配合,形成有利于活动开展的工作氛围。要采用多种形式,广泛宣传政策,推广经验,树立典型,为活动开展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市开放办编发《服务月活动简报》,向全市通报活动情况。各区县、各部门、各单位要对服务月活动情况进行总结,并及时报市开放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