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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五)新闻信息处。

  收集、调研、整理政府政务信息,向国务院、省政府、市政府报送有关信息;指导、考核全市各级政府系统政务信息工作;组织协调市政府工作部门和新闻单位宣传报道市政府重大工作措施和市政府领导同志的重要政务活动;组织回应有关政府的热点新闻和收集、报送网络舆情;承办市政府领导同志接受采访和出席新闻发布会的有关工作。

  (六)口岸管理办公室(挂市人民政府口岸办公室牌子,市副局级)。

  负责全市口岸和入出境货运车辆检查场的开设、关闭、搬迁、调整和保税港区、综合保税区、保税物流中心、出口加工区、区港联动、港口口岸开放水域划分及相关资金的申报工作;负责市管口岸的综合管理工作;组织全市口岸“大通关”工程建设;负责督促、检查口岸检查检验单位依法、依规开展有关执法和监管工作。

  口岸管理办公室(挂市人民政府口岸办公室牌子)内设3个处(副处级)。

  1、综合规划处。

  负责全市口岸规划的编制、调整;负责口岸调研和起草口岸管理法规、规章和政策;负责全市口岸的开设、关闭、搬迁和调整的审核及报批工作;负责协调“大通关”工程和电子口岸建设;负责综合文秘、业务经费管理工作;指导区(县级市)口岸业务和全市口岸物流业务及口岸服务保障工作;负责口岸信息的收集与报送;负责口岸系统业务知识培训工作;负责市共建文明口岸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承担广州口岸联席会议的会务工作;编辑和出版《广州口岸简报》。

  2、陆空口岸管理处(挂广州白云口岸办公室、广州天河口岸办公室牌子)。

  负责全市陆空口岸及入出境货运车辆检查场的开设、关闭、搬迁、调整的审查、协调和设施验收及综合管理工作;负责组织、协调客货运高峰期进出口岸的飞机、列车等交通工具的加班工作;审核国际航班临时备降申请;组织协调口岸预防和处置突发事件工作;组织陆空口岸单位开展共建文明口岸活动;组织、协调、实施陆空口岸和入出境货运车辆检查场通关改革。

  3、港口口岸管理处(挂广州港口口岸办公室牌子)。

  负责全市港口口岸的开设、关闭、搬迁、调整的审查、协调和设施验收及综合管理工作;组织、协调客货流高峰期进出口岸的客、货轮等交通工具的加班工作;组织非开放码头和水域临时靠泊国际航行船舶作业申请审核工作;组织外轮和港澳籍船舶修理申请审核工作;组织协调出口船舶查验工作;组织协调进口废钢船的审核和联检工作;组织国际旅游船舶、外国来访友好船舶、特殊船舶进出口岸申请的审核工作;协调国际航行船舶供应工作;承办申报和调整开放水域工作;协调区港联动的有关工作;指导、督促、检查相关单位建立口岸预防和处置突发事件机制工作;指导港口口岸单位开展共建文明口岸活动;组织协调开展港口口岸查验通关改革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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