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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市物价局关于印发《南宁市物价局开展“价格监管攻坚年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南宁市物价局关于印发《南宁市物价局开展“价格监管攻坚年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南价综〔2010〕20号)


各科及所属单位:

  现将《南宁市物价局开展“价格监管攻坚年活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特此通知

南宁市物价局

二〇一〇年五月二十一日

南宁市物价局开展“价格监管攻坚年活动”实施方案

  根据市委市政府今年提出的“项目建设年”、“服务企业年”、“发展环境建设年”、“党组织建设年”四个主题活动和五场攻坚战的总体部署,结合我市价格管理工作实际,经认真梳理,决定以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停车保管收费管理、市场设施租赁收费管理三个价格监管难点作为重点攻坚的突破口来开展我局“价格监管攻坚年”活动。为了进一步明确目标,落实任务,强化责任,切实取得成效,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深刻认识开展价格攻坚年活动的意义

  近年来,我局紧紧围绕价格热点难点焦点问题,大力开展价格监管工作,价格矛盾有所缓解,但由于体制机制方面的原因,一些价格问题尚未得到根本解决,仍然成为价格热点难点,如果处理不好,甚至可能成为影响社会和谐的重要因素。因此,今年开展价格监管攻坚年活动,尤其是把群众反映强烈的、价格投诉较多的物业服务收费、停车管理收费、市场设施租赁收费作为重点攻坚的内容,对于化解价格矛盾、树立物价部门形象有着非常重要的意义。各部门要高度重视,牢固树立克难攻坚的思想,坚定信心,鼓足干劲,直面困难,积极主动,千方百计加以解决。

  二、工作任务

  (一)任务分解

  1、物业服务收费管理。牵头部门:商品价格管理科;配合部门:市价格监督检查分局、市价格认证中心、市价格成本调查监审分局。

  2、停车保管收费管理。牵头部门:商品价格管理科;配合部门:市价格监督检查分局、价格综合科。

  3、市场设施租赁收费管理。牵头部门:收费管理科;配合部门:市价格监督检查分局、价格监测中心。

  (二)工作进度总体安排

  1、工作方案制定阶段。5月底前,由牵头部门负责拟订对应事项的详细工作方案,明确工作措施,列出具体时间表。各配合部门要按照分工要求,进一步明确目标任务,完善工作机制,抓好工作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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