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加强安全应急管理工作。加快建立安全生产应急救援快速响应机制,抓紧建立应急资源数据库,加强应急预案管理。继续推进在重点行业(领域)、企业开展应急救援演练活动,提高应急演练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加快应急救援基地建设,健全突发事件联动机制,完善安全生产预报、预警制度。各级政府和相关部门要依法加快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制度建设,明确主管部门,制定并完善实施细则,确保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的应急救治。
(六)加强组织协作,推进安全生产综合治理
1.进一步强化安委会职能。加强安委会制度建设,制定出台《长春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工作规则》,进一步强化安委会对安全生产工作的组织领导、工作协调、指导监督作用。严格安委会例会制度,坚持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全体成员会议,对阶段性工作进行安排部署;不定期召开安委会成员单位联络员会议,研究分析安全生产形势及存在的突出问题,提出加强和改进工作的意见措施。
2.有效发挥综合监管作用。各级政府安全生产综合监管部门,要加强对本级政府相关部门、下级政府安全生产工作的指导协调和监督检查,督促落实安全生产监管责任,积极配合有关部门解决安全监管中遇到的矛盾和问题,建立信息互通、工作互动、整体推进的安全生产工作格局。
3.建立协作联动工作机制。要建立在党委、政府统一领导下,各相关部门协同行动、联合执法的安全监管工作机制,重点解决跨地域、跨行业以及涉及部门职能交叉和需要联合治理打击的安全生产重点难点问题。
当前,交通运输和公安交警部门,要重点治理营运车辆特别是大型货车“三超”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安全监管、发展改革和国土资源部门要加强协调,加大矿产资源整合力度、严格小煤矿整顿关闭落实;民政、工商、公安等部门,要着力解决民营私营养老机构安全隐患突出和日常监管空位的问题;商务、消防、工商等部门,要严格整治大型商场、商业集中区火灾隐患,落实对乡(镇)、社区小商业网点的安全监管责任;安全监管、卫生部门,要落实职业危害防治和监管监控制度;安全监管、发展改革和工信部门,要加快推进冶金、机械等行业、企业的安全标准化建设。
4.抓好重点工作组织实施。各级政府、部门和各有关单位要制订深化“安全生产年”活动的具体工作措施,以抓好重点场所、要害部位、关键环节,以及暑期、汛期、“十一”等期间的安全生产为重点,突出预防为主,切实加强监管,严格落实责任,全面推进安全生产各项工作,确保工作措施落实到位,确保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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