遵义市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林业改革发展的意见
(遵府发〔2010〕16号)
各县、自治县、区(市)人民政府,新蒲新区管委会,市人民政府有关工作部门: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市林业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加快我市林业改革发展,促进全市生态环境建设,特提出如下意见。
一、提高认识,明确目标,加快我市林业改革发展
随着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林业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地位更加突显。中央林业工作会议指出,林业在可持续发展战略中具有重要地位,在生态建设中具有首要地位,在西部大开发中具有基础地位,在应对气候变化中具有特殊地位。改革开放30年来,特别是实施西部大开发以来,我市各级各部门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关于林业的一系列方针政策,扎实推进以退耕还林、天然林保护为重点的林业生态建设,取得显著成效。全市森林面积已达122万公顷,林木蓄积量5598万立方米,森林覆盖率达48.56%,林业产值达31亿。但从总体上看,全市生态环境仍然比较脆弱,森林质量不高,林业产业发展滞后,林业改革发展的任务仍然十分艰巨。进一步加快我市林业改革发展,对于维护国土生态安全,加快山区经济的发展,解决“三农”问题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实现科学发展,必须把发展林业作为重大举措;建设生态文明,必须把发展林业作为首要任务;应对气候变化,必须把发展林业作为战略选择;解决“三农”问题,必须把发展林业作为重要途径。全市各级各部门要从全局和战略的高度,认清形势,统一思想,抓住机遇,乘势而上,不断开创我市林业改革发展的新局面。
总体思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贯彻中央、省林业工作会议精神,以兴林富民为宗旨,以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为核心,优化发展环境,大力发展现代林业,加快建立完备的林业生态体系、发达的林业产业体系和繁荣的生态文化体系,全面提升可持续发展能力,为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深入实施生态立市战略,实现遵义经济社会发展历史性跨越作出积极的贡献。
主要目标:紧紧围绕森林资源增长和农民增收两大目标,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逐步建立现代林业产权制度和林业支持保护体系。继续加强营造林建设,今后五年,营造林任务300万亩,森林覆盖率稳定在50%以上;加快结构调整,大力发展林业产业,林业产值年平均增长15%以上,到2015年达80亿元以上,为全市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提供有力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