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建立健全林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立林业产业信息服务系统,加强市场信息的收集、整理及动态分析,为企业和行业发展提供服务。加强对农民林业专业合作社、家庭合作林场、股份制林场等林业合作组织的扶持,通过开展自我服务,降低生产和流通成本,提高经济效益。加强乡镇林业站建设和管理,充分发挥其指导服务职能。大力培育林业大户,扶持和发展各种林业专业合作组织,为生产者提供从原料、生产到销售、消费等全过程服务。加快林业咨询、评估机构和专业协会等中介组织健康发展,充分发挥其在规范市场秩序、维护公平竞争、保护经营者合法权益、沟通政府与企业关系等方面的作用。
五、进一步加强对林业工作的领导,切实开创林业改革发展的新局面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各级党委、政府要把林业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切实把发展林业作为生态文明建设的首要任务,列入党政工作目标的重要考核内容,层层落实工作责任制,精心组织,周密部署,确保领导到位、责任到位、措施到位。各部门要切实增强大局意识,各负其责,通力协作,积极支持林业改革发展,形成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有关部门各负其责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将林业改革发展纳入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视察的重要内容,充分发挥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监督作用。发挥武警部队、民兵预备役部队和人民团体、社会组织在森林保护、国土绿化等方面的重要作用,共同推动林业改革发展。
(二)加强林业队伍建设。切实加强林业干部队伍建设,把政治素质好、业务能力强的优秀人才充实到领导岗位上,提高干部队伍的决策能力和执行能力。大力发展林业教育,全面加强技术培训。各级领导干部要深入基层、林区调查研究,切实解决好林业改革发展中的困难和问题。加强廉政建设,加大对重点领域、重点部位和关键岗位的监督管理,严肃查处违法违纪案件,坚决遏制林业系统职务犯罪。对在林业建设方面作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奖励。
(三)加强科技对林业的支撑。紧紧围绕全市林业生态建设和产业发展的重点、难点问题组织开展科技攻关,为林业发展提供强有力的科技支撑。大力推广林业先进适用技术。加快林业信息化、标准化建设,加强林业信息服务,不断提高林业建设的科学管理水平。
(四)加强生态文明宣传教育。切实加强自然保护区、森林公园等生态文化载体建设,充分挖掘、整理和提炼森林文化、竹文化、茶文化、花文化等生态文化,让人们在领略自然风光的同时,接受更多的生态文化教育,树立生态文明理念。通过大力开展全民义务植树和生态观光、生态休闲活动,组织营造各种纪念林,培养人们善待自然、善待环境的生态文明观。牢固树立绿色GDP的科学发展理念,树立破坏生态环境就是破坏生产力、保护生态环境就是保护生产力、改善生态环境就是发展生产力、保住青山绿水也是政绩的观念,为实现我市经济社会快速发展提供有力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