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承担道路、水路运输市场监管责任。负责道路运输、水路运输、公路路政、港口行政和引航的监督管理工作,负责港航设施建设使用岸线布局的行业管理工作,负责城市公共交通监督管理工作。
(五)负责全市公路车辆通行费收费站的监督管理工作,承担实施机动车辆路桥通行费年票制的组织协调和监督管理工作。
(六)指导交通运输行业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工作,组织实施重点物资和紧急客货运输,负责公路、水路交通战备工作。
(七)实施交通运输行业科技政策,组织重大交通科技项目攻关,指导交通运输信息化建设,指导、监督交通运输行业技术标准和规范的实施,指导交通运输行业环境保护和节能减排工作。
(八)组织、协调和参与管理公路、水路交通运输行业利用外资工作,开展对外交流与合作工作。
(九)承办市人民政府和省交通运输厅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市交通运输局设10个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
负责文电、会务、机要、档案、固定资产、后勤等机关日常管理工作;承担信息、保密、信访、政务公开、对外宣传等工作,负责局机关和指导直属单位办公信息化工作。
(二)总工程师室
负责组织编制全市综合交通运输体系规划及公路、水路、港口、航道等发展战略和专项规划,参与拟订物流业发展规划;组织交通建设项目的设计审查和上报审批把关,组织重大交通科技项目申报、攻关并促进成果推广;监督交通运输行业实施技术标准和规范工作。
(三)规划建设科
履行交通规划建设市场管理职责;负责公路、水路建设市场的监督管理;组织、监督交通运输基础设施建设和维护;审查、上报交通建设、收费项目立项和可行性研究报告;负责交通建设工程质量和造价监督管理;组织重点交通建设项目实施;承担港航设施建设使用岸线布局的管理,农村公路建设、养护、路政许可管理工作;负责拟订有关交通资金分配计划,组织协助融资、引资;承担运输量统计、调研工作;承担公路车辆通行费收费站的监督管理,负责路桥通行费年票制的实施和监督管理工作。
(四)道路运输管理科
负责道路运输经营及道路运输相关行业的市场监督管理;参与汽车出入境运输管理,组织实施重点物资和紧急客货道路运输;指导我市道路运输行业环保和节能减排工作;按规定承担道路运输物流市场有关管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