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县水利普查涉及范围广、参与部门多、调查任务重、技术要求高、工作难度大。各乡(镇)、街道和各部门要按照 “全县统一领导、部门分工协作、地方分级负责、各方共同参与”的原则,认真做好普查的宣传动员和组织实施工作。对普查工作中遇到的各种困难和问题,要及时采取措施,切实予以解决。
为加强对此项工作的领导,县政府决定成立第一次全县水利普查领导小组(详见附件),负责普查的组织和实施工作。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水利局,承担领导小组日常工作,具体负责普查工作的业务指导和督促检查。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通力协作,密切配合,共同做好普查工作。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务必在2010年5月底前设立相应的普查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并结合当地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认真做好本地区普查工作。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和互联网等媒体,广泛深入宣传水利普查的重要意义和要求,为普查工作顺利实施创造良好舆论环境。
五、普查经费
普查所需经费由县财政在预算中列支,要科学测算普查所需经费,分年度列入财政预算,确保经费落实并足额到位。
六、工作要求
凡在我县境内水利普查范围内的单位,都必须严格按照 《
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的有关规定和此次普查的具体要求,如实填写、按时报送普查数据,确保基础数据真实可靠。任何地方、部门、单位和个人都不得虚报、瞒报、拒报、迟报,不得伪造、篡改普查资料。
各级普查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对在普查中所获得的涉密资料和数据,必须严格履行保密义务。
附件:伊通满族自治县人民政府第一次全县水利普查领导小组人员名单
二O一O年五月二十一日
附件:
伊通满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第一次全县水利普查领导小组人员名单
组 长:徐远征 县长
副组长:王晓平 副县长
刘禹州 统计局局长
李文中 水利局副局长
成 员:张世伟 宣传部副部长
谢立书 发展和改革局局长
于文辉 国土资源局局长
李静芬 环境保护局局长
孙树贵 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