潍坊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潍坊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潍坊市外国专家局)主要职责内部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潍政办发〔2010〕24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属各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各重点企业,各高等院校:
《潍坊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潍坊市外国专家局)主要职责内部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已经市政府批准,现予印发。
二Ο一Ο年四月二十二日
潍坊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潍坊市外国专家局)主要职责内部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
根据中共山东省委、山东省人民政府批准的《潍坊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鲁厅字〔2009〕44号)和中共潍坊市委、潍坊市人民政府印发的《潍坊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实施意见》(潍发〔2010〕3号),设立潍坊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挂潍坊市外国专家局牌子),为市政府工作部门。
一、职责调整
(一)划入的职责
将原市人事局、原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的职责整合,划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取消的职责
1.已由国务院和省政府公布取消的行政审批事项。
2.综合协调外商投资企业劳动工资政策。
3.制定企业惩处职工的基本准则。
(三)划出移交的职责
将境外就业职业介绍机构资格认定、初审和监督检查等职责划给市商务局。
(四)加强的职责
1.加强统筹城乡就业职责,健全公共就业服务体系,建立城乡劳动者平等就业制度。
2.加强统筹社会保障政策职责,建立健全从就业到养老的服务和保障体系。
3.加强统筹人力资源市场整合职责,加快建立统一规范的人力资源市场,促进人力资源合理流动、有效配置。
4.加强组织协调农民工工作职责,切实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
二、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省有关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订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改革总体方案,编制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