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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加强基础教育教研工作的意见

  7.增强培训研修效益,提高教师整体素质。各级教研部门应积极配合教育行政部门搞好教师培训和研修工作,促进教师的专业成长。应在总结多年来新课程教师培训工作经验的基础上,通过调研了解教师的实际需求,研究开发旨在提升教师专业素养和引导帮助教师解决新课程实施中问题的培训研修课程,创新培训内容和形式,努力提高培训研修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培训内容应注重教师学科知识的拓展、课标教材的理解和把握、新教学方式的应用、教学资源的开发、学生学习评价、学科前沿动态、教育科学研究方法等,倡导参与式多元培训模式,强化案例研讨,增强培训的感悟和体验,重视教师整体素质的提高。

  三、创新教研工作机制,提高教研队伍服务水平

  1.切实强化教研机构建设。加强和改进教研工作是各级教育行政部门、教研部门和中小学校的共同职责,教育行政部门要定期研究教研工作,明确教研部门的公益性质,要将教研机构建设纳入当地教育事业发展的总体规划,将教研能力建设纳入基础教育督导评估范围,积极为教研工作顺利开展提供政策支持和经费保障,努力改善各级教研部门工作条件,切实解决教研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明确教研机构工作职责,制定工作规范,创新工作机制,落实工作责任制,提升教研质量和水平。

  2.进一步加强教研员队伍建设。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应重视教研队伍建设,确保必要的人员编制和高级职称职数,积极支持教研部门从教学一线中选拔优秀教师担任教研员,保证各级教研部门能够配齐、配足并逐步配强各科教研人员。各级教育行政部门、教研部门要建立完善教研员培养研修制度,系统规划并实施教研员的研修计划,加强专业理论学习,不断提高教研员自身的道德文化修养和专业素养,提升实践研究与指导能力。明确教研员的发展目标和工作方向,不断改进和创新教研方式,为基层学校和教师提供有力的专业支持与服务,改进工作作风,努力成为师德师风的表率,成为当地学科教学研究的带头人。建立完善教研员工作评价体系和激励机制,将教研员纳入教师评优评选的范围,不断激发教研员的工作热情,形成一支高素质的教研队伍。

  3.改革完善教研机制。各级教研部门要努力创新教研工作机制,强化省、市、县三级教研部门的上下联动、统筹协调,努力把三级教研网络打造成勇于创新、密切合作、资源共享的教研共同体,使教研部门成为当地课程改革的研究中心、指导中心,成为学校教师发展的服务中心。县(市、区)教研部门侧重研究指导学前教育和义务教育教学,设区市教研部门侧重研究指导中学教育教学,省教研室从宏观上指导全省开展基础教育教研工作,重点做好基础教育课程、教学、评价等方面政策及实施策略的研究与指导工作。上级教研部门应加强对下级教研部门的业务指导,建立各级教研部门业务工作情况年度报告制度,建立并完善教研员联系学校的教学指导制度,从制度上保证教研重心的下移,提高教研工作的实效性。探索建立符合教研工作特点、有利于提高教研员专业素质的培养和评价机制,完善教研员研修制度,不断提高教研员研究能力和服务水平,高质量地履行研究、指导、服务的职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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