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建立节能减排新机制。建立健全资源有偿使用制度,完善资源价格形成机制。完善合理用能评估审核制度。健全高效节能环保产品推广激励制度及落后产能退出机制。建立领导干部任期环保责任审计制度。推广清洁发展机制项目(CDM)。探索建立区域生态补偿机制,开展排污权交易试点。统筹城乡生态环境保护,健全农村基层节能环保管理体系。
(六)促进开发区转型发展。加快开发区孵化器建设,引导创新要素向开发区集中,把开发区建成高端产业、高端技术、高端产品集聚区,推动向创新型和科技型园区转变。整合园区资源,统筹产业布局,引导开发区向特色化、差异化、专业化园区发展。建立“政府引导、企业主导、市场化运作”的多元化投入机制,搭建投融资平台,增强开发区创新发展能力。理顺开发区管理体制,授予充分管辖权,增强自我发展能力。
(七)加大企业搬迁改造和破产关停力度。结合“退城进园”、淘汰落后产能和“两高”行业治理,试点和探索劣势企业特别是“高耗能、高排放、资源依赖型”企业的市场退出机制,引导企业按照国家产业政策、城市总体规划、工业园区建设要求,加快技术更新和产品升级换代,推进内涵式增长和集约化发展。组建非行政性的“潍坊市企业改革研究会”,作为政府、法院与企业、中介组织的桥梁和纽带,对新《破产法》实施后企业破产工作加强指导协调。
(八)大力推进企业管理创新。积极引进、借鉴和采用国内外先进管理模式、管理手段和管理方法,加快推进企业管理由传统经验向现代科学管理转变。继续推广学习山工机械管理创新经验和六西格玛精细化管理模式,优先安排试点企业“黑带”候选人参加培训。
(九)积极促进工业化与信息化融合。大力推进企业管理信息化,全面提升企业整体素质;实施企业信息化示范工程,充分发挥信息服务带动效应;对管理信息化项目进行补助;科技进步奖评选向工业化与信息化融合创新优秀企业以及主创人员倾斜,优先评选。
(十)建立完善国有企业资产监督管理体制。健全国有资产授权经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经营业绩考核制度和薪酬管理制度,完善国有企业经营者激励约束机制,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
(十一)积极助推中小企业成长。针对中小企业创新能力弱、资金短缺、资信和融资能力差等问题,通过建立创业辅导基地、公共技术服务平台、融资协作平台等途径,助推发展;采取贷款贴息扶持、建立风险投资基金、支持中介机构发展等措施,拓宽企业融资渠道;积极培育上市资源,抓住国家开辟“中小企业创业板”的有利时机,推动中小企业上市融资。
(十二)完善企业社会保障机制。推进企业退休人员社区管理服务整体覆盖,实现管理服务社区化;改革完善企业退休人员医疗保障制度,试行退休人员享受医疗待遇同企业缴费脱钩;完善劳动合同制度,规范劳动用工行为,推行工资集体协商制度;加强劳动争议调解仲裁工作,健全完善企业劳动争议调解组织;对企业管理的职工福利设施进行确权,实现企业职工宿舍区的社区化管理;企业职工宿舍区水电汽暖等公用设施与社会管网对接,从根本上解决企业办社会问题。
(十三)做好企业减负工作。简化企业年检手续,除法律、法规和规章有规定的年检事项外一律予以取消。确需保留的,要简化手续,统一时间、统一地点、集中办理,不得通过年检搭车收费。依法开展涉企检查,鼓励行政联合执法检查,杜绝多头检查和重复检查;简化试点企业海关、商检、质检、环境检测手续,降低费用,提高效能;对排污费的收取采取排污口计量;推广高新区“企业无费区”经验。争取2-3年内在市辖区、各开发区以及进入全国百强的县(市)取消省级及省级以下涉企收费项目。
(十四)加快工业企业二、三产业分离。以优化工业企业内部产业结构为核心,以分离生产性服务业为重点,加快工业企业二、三产业分离,从存量中找增量,实现产业结构优化和资源合理配置。推动制造业分离发展现代服务业。
三、政策保障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