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综合核算统计科。
对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状况进行统计监测、预测和综合分析研究,提出宏观调控咨询建议;管理和提供经济社会综合性统计数据,管理综合统计数据库;负责统计数据发布和统计新闻宣传;承担重要经济分析课题;组织指导综合统计工作;组织实施全市及各县(市、区)国民经济核算制度,核算全市及各县(市、区)生产总值,组织全市投入产出调查,编制全市投入产出表、资金流量表(实物交易部分)、资产负债表和国民经济账户;开展全市综合经济与资源环境核算;整理和提供国民经济核算资料,开展分析研究;监督管理全市各地区、各部门国民经济核算工作;负责统计咨询服务和统计资料的对外提供;组织实施服务业统计制度;收集和综合整理相关服务业统计数据,负责第三产业中相关服务业的统计调查;组织建立服务业统计信息共享和发布制度;负责现代产业体系统计,负责《肇庆统计年鉴》、《西江统计》、《统计月报》的编辑出版工作;负责《珠江(长江)三角洲、港澳特别行政区统计年鉴》信息的收集、整理和交流工作;负责对市直金融、保险等统计资料的收集整理;负责处理市统计学会的日常工作。
(四)工业交通统计科。
组织实施工业、交通统计调查;收集、整理和提供有关调查统计数据;综合整理和提供邮政业统计数据;对有关统计数据质量进行检查和评估;组织指导有关专业统计基础工作;进行相关统计分析。
(五)能源统计科。
组织实施能源统计调查;收集、整理和提供有关调查统计数据;组织实施对全市及各地主要耗能行业节能和重点耗能企业能源使用、节约以及资源循环利用状况的统计监测;配合节能主管部门开展节能目标考核;对有关统计数据质量进行检查和评估;组织指导有关专业统计基础工作;进行相关统计分析。
(六)社会基建统计科。
组织实施人口普查、人口抽样调查、劳动力调查、工资、科技、固定资产投资、建筑业、房地产业、社会发展基本情况和环境基本状况的统计调查;收集、整理和提供有关调查的统计数据;对人口、劳动力和工资进行动态监测和分析;负责市级妇女儿童发展规划的统计监测和全市社会发展水平评估;综合整理和提供教育、卫生、社会保障等统计数据;对有关统计数据质量进行检查和评估;组织指导有关专业统计基础工作;进行相关统计分析。
(七)贸易外经统计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