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社会发展科。
提出社会发展战略,组织拟订和协调社会发展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协调人口和计划生育、文化、教育、卫生、体育、广播影视、新闻出版、旅游、政法、民政等发展政策;推进社会事业建设;研究就业与人力资源、收入分配、社会保障情况,提出相关政策建议;协调社会事业发展和改革的重大问题。
(八)经贸流通科。
监测分析国内外市场状况,提出贸易发展战略和宏观管理政策建议;承担重要商品总量平衡和宏观调控的工作,指导监督重要商品的市内储备,组织实施粮食、棉花等重要商品的进出口计划;拟订和组织实施现代物流业发展的战略、规划和政策措施,协调流通体制改革中的重大问题;组织拟订服务业的发展战略、规划和政策措施,协调服务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研究分析财政、金融形势,并提出政策建议;组织协调促进股权投资基金和创业投资发展等融资重大问题;承担非上市公司发行企业(公司)债券审核上报工作。
(九)粮食管理科。
研究提出并组织实施粮食流通体制改革方案;起草有关粮食流通、地方储备粮管理的政府规范性文件;监督军粮供应政策的落实,做好军粮供应工作;推动粮食科技进步;推进粮食质量标准及有关技术规范管理;研究提出并协调落实粮食应急措施,监督检查有关粮食法规、政策的贯彻执行;负责对粮食行业的协调指导,做好国有粮食购销企业的协调、监督和指导工作;研究提出粮食宏观调控、总量平衡的中长期规划和地方粮油储备规模与收储动用计划建议;研究提出粮食流通基础设施的建设规划;协调落实粮食工作考评制度;做好粮食供求情况监测和预警,指导和协调市内外产销区之间的粮食余缺调剂;协同有关部门研究提出粮食价格指导原则;协同有关部门管理粮食风险基金;协同有关部门加强粮食市场的管理,审核粮食收购企业的入市资格;指导全市粮食部门、各储备粮库及国有粮食企业的财务、统计工作。
(十)人事教育科(与机关党委办公室、监察室合署)。
负责局机关和指导直属单位的人事管理、劳动工资、人员培训、出国政审等工作;负责局机关和指导直属单位的党群、纪检监察和计划生育等工作。
(十一)离退休干部管理科。
负责局机关和指导直属单位的离退休人员服务管理工作。
四、人员编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