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办公室。
协助局领导组织协调机关政务工作,负责拟订局机关工作制度并督促落实;负责拟订局年度工作计划、重大文件、重要议案的起草,政务信息的综合上报;负责大型政策调研工作;承担有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负责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应诉工作;负责公文处理、秘书业务、办公自动化、新闻报道、机要保密、文印通信、档案管理、督办等工作;负责局机关的物业管理和后勤服务工作。
(二)对外贸易管理科。
参与制订本市对外贸易发展战略和体制改革方案;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开拓国际(境外)市场规划;研究并推广电子商务等各种新型贸易方式;承担制订技术出口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根据授权办理有关进出口许可事项以及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管理工作;协调供应港澳的配额商品工作;负责推进出口市场多元化战略的实施;申办和组织赴国外举办展览会、洽谈会;为境内的对外经贸交易会、展览会等提供协调服务;负责指导协调促进外向型民营企业发展的相关工作;负责指导协调对台贸易;参与农产品出口的协调管理;组织实施科技兴贸战略和国际品牌建设;会同有关部门起草有关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负责组织协调反倾销、反补贴、反垄断、保障措施及其他进出口公平贸易相关工作,依法组织产业损害抽查及其他贸易救济措施,指导协调国外对本市出口商品的反倾销、反补贴、保障措施的应诉工作。
(三)机电产品进出口办公室。
拟订全市机电产品进出口的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指导性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外经贸科技发展、技术进步和机电出口商品质量、品牌及标准化的协调管理;参与制定对外技术贸易的政策、管理规章,协调管理技术和成套设备及高新技术产品的进出口工作;管理机电产品进口目录、编报和执行机电产品配额的年度进口方案;负责本市机电产品国际招标投标的监督、协调工作;负责宣传、贯彻国家机电产品出口政策和财政资助的机电出口产品、技术更新改造和研发等项目申报、验收和管理的组织工作;组织科技兴贸专项资金的申报和实施跟踪管理;负责组织推动本市机电产品、高新技术产品出口国际市场开拓工作;办理授权的许可事项和相关审核工作。
(四)外商投资促进科。
负责协调和指导本市招商引资、投资促进工作;参与制定本市外商投资的发展战略;参与拟订外商投资政策、管理规章及制定改善我市投资环境的政策措施;收集和编印本市招商项目、投资指南,组织实施重大项目对外招商;参与组织重大经贸洽谈活动及专项推介活动;定期跟踪和分析招商引资项目情况、外商投资情况并向上级部门报送有关项目动态和提出相关建议;负责信息化建设和管理工作,负责网络资料的收集、更新、网站维护及网上推介、洽谈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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