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肇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肇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负责组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政策研究、综合调研工作;负责机关年度工作计划、总结的拟订工作;负责草拟重要文稿和办理人大、政协议案、提案和建议工作;承担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负责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系统普法宣传教育工作;负责政务公开、新闻宣传、信息和门户网站管理工作。

  (四)公务员管理科。

  负责组织实施公务员分类及职位管理、录用、考核、奖励、惩戒、职务任免与升降、竞争上岗、交流与回避、辞职辞退、申诉控告和聘任制公务员以及非领导职务人选任职资格条件审查等工作;负责管理权限内公务员的调任、转任工作;负责实施公务员法具体工作;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事业单位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工作;承办市政府任免工作人员和奖励表彰相关事宜,以及年度考核的具体工作;负责市政府工作部门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的人事(政工)科长任免工作和科级职务任免备案工作;办理公务员因公出国(境)政审业务。

  (五)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科。

  综合管理全市专业技术职称改革工作,对专业技术人员及其资格、职务的评聘进行宏观管理;负责各专业中、初级资格评审委员会暨评委库的组建、调整和组织评审工作;承办专业技术资格考核认定业务;指导并组织实施专业技术职务聘用、考核工作;负责专业技术资格、执(职)业资格和全国统一的职称外语、计算机等考试的指导、协调工作;负责各专业中、初级资格证核发和专业技术人员的统计工作;负责有突出贡献专家、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专家和各学科带头人的管理工作;负责企业博士后工作站的申报及协管工作;办理高级专家延长离退休业务。

  (六)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

  指导协调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和人事管理工作;负责市直事业单位(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下同)岗位设置方案的审核、人员聘用及备案工作;负责市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的招聘和调配交流工作;负责市直事业单位年度考核和人才统计工作;办理企事业单位因公出国(境)人员的政审业务。

  (七)培训教育科(与职业能力建设科合署)。

  负责公务员培训和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以及职业资格培训的综合管理工作;负责城乡就业培训和职业技能培训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职业技能人才和农村人才培养工作;负责公务员培训、专业技术人员培训、职业资格培训、职业技能培训施教机构的相关管理工作;拟定职业技能人才表彰和职业技能竞赛的规则、政策措施并监督实施;负责技工学校和直属培训机构的相关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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