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肇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2010年全市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


  (五)公共企事业单位办事公开。按照省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进公共企事业单位办事公开的意见》(粤府办〔2009〕4号)的要求,指导、督促公共企事业单位全面清理服务事项,编制并公布办事公开指南和目录,方便群众知情办事。此项工作由市政府办公室负责,市编办、市监察局和各行业主管部门配合。

  (六)企业信用信息收集和公开。按照市政府办公室《转发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广东省企业信用信息收集和公开管理规定的通知》(肇府办〔2009〕58号)要求,制定企业信用信息公开管理规范,统一企业信用数据标准,规划、指导和协调相关企业信用信息系统建设,对企业信用信息公开工作进行督促检查。各行政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做好企业信用信息的收集、报送、更新和共享工作。此项工作由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信息中心、各相关职能部门负责。

  (七)乡(镇、街道)政务公开。乡(镇、街道)是党和政府的基层政权组织,是党和政府联系人民群众的桥梁和纽带。各乡(镇、街道)要不断深化政务公开工作,加强整理各级党委和政府印发的惠民政策信息,收集辖区企业招用工信息,编制办事指南及时向群众公开。此项工作由各县(市、区)政府、肇庆高新区管委会负责。

  三、进一步加强政务公开载体建设

  (八)加强政务信息新闻发布工作。指导市、县(市、区)政府部门充分利用市县两级政府新闻办公室新闻发布平台,针对媒体和民众的关切,及时发布相关政务信息,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此项工作由市政府新闻办负责,市有关部门及各县(市、区)政府新闻办配合。

  (九)做好纸质文件的移交工作。督促市直各单位向市政府信息公开查阅中心及时移交主动公开纸质文件(含电子版)工作,做好已公开现行文件利用工作。将本机关制作或变更的主动公开类纸质文件(含电子版)向政府信息公开查阅中心移交。完善档案馆的政府信息公开汇聚和集中查询功能。指导各级档案馆、图书馆、公共查阅点继续做好政府信息公开服务,按规定及时公开现行文件,不断提高档案资料信息上网效率和检索利用水平,为公众提供方便快捷的服务。此项工作由市档案局负责,各有关单位配合。

  (十)加强全市政府网站建设。

  1、加强市政府门户网站建设,发挥示范带动作用。完善市政府信息公开目录管理系统,构建全市政府信息公开目录体系,进一步整合各地、各部门的政府信息资源,提升开发利用水平,实现我市政府信息公开资源的统一管理和有效应用;围绕2010年市政府重点工作和社会关注热点,介绍部门牵头负责的重点工作的落实措施及进展情况,回答网民提问,促进工作落实;强化市政府门户网站的宣传和舆论引导功能,加强日常新闻信息动态发布,定期策划组织重大专题宣传栏目。此项工作由市府办公室、市信息中心负责,市直有关单位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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