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0年南阳市残疾人就业培训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
(宛政办〔2010〕52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
《2010年南阳市残疾人就业培训工程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一○年四月十四日
2010年南阳市残疾人就业培训工程实施方案
省委、省政府把残疾人就业培训工作纳入2010年河南省十项民生工程,根据《中共河南省委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残疾人事业的实施意见》(豫文〔2009〕80号)和《
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0年河南省残疾人就业培训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豫政办〔2010〕22号)精神,为进一步做好我市残疾人就业培训工作,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构建和谐南阳,实现南阳崛起的目标,坚持政府主导、部门配合、社会参与的原则,通过实施2010年南阳市残疾人就业培训工程,帮助残疾人实现就业,解决残疾人生活问题,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二、工作任务
集中与分散相结合,采取优惠政策和扶持保护措施,多渠道、多层次、多形式提高残疾人的就业率。2010年全市实现培训城镇残疾人7600人,就业创业3530人的目标任务,并形成长效机制。
三、组织领导
为确保残疾人就业培训工作顺利实施,明确部门职责,成立南阳市残疾人就业培训工程协调小组,由副市长李建豫任组长,市政府办公室党组成员、市政府法制办主任燕军庆和市残联理事长宋金海任副组长,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副局长高华、市财政局副局长孙专才、市农业局副局长王朝举、市扶贫办副主任王珊民、市残联副理事长唐圣敬为成员。协调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残联,负责日常工作,唐圣敬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各县市区要结合当地实际,建立相应的协调小组及办公室,推动此项工作深入开展。
各级残疾人就业培训工程协调小组要切实加强对2010年残疾人培训就业工程的领导,建立起政府领导、部门协作、社会参与的管理体制。各有关部门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通力协作,密切配合,认真抓好各项政策措施的落实。财政部门要做好残疾人就业培训资金的预算安排,对资金的管理使用进行监督。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要将残疾人职业技能培训纳入培训计划,鼓励和支持各类社会培训机构开展残疾人职业技能培训工作,各级人力资源市场为残疾人提供免费的就业信息和就业服务。农业部门要将农村残疾人纳入“阳光工程”培训计划。扶贫部门要将贫困地区的残疾人纳入“雨露计划”。工商、税务部门要对自主创业的残疾人落实有关税费减免政策。新闻单位要加强对残疾人就业培训工作的宣传,动员社会力量积极支持和参与残疾人就业培训工作。各级残联及其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是残疾人就业培训工作的主导单位,要认真履行职责,做好残疾人就业培训状况普查、培训及就业创业服务工作,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努力开辟残疾人就业创业的新途径。要加强对此项工作的督导检查。市残疾人就业培训工程协调小组要从成员单位中抽调人员组成督导组,负责督促指导各县区开展残疾人就业培训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