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卫生厅关于表彰全省卫生监督体系建设先进单位的决定
(苏卫监督〔2010〕6号)
各市卫生局,省卫生监督所:
为贯彻落实
卫生部《关于卫生监督体系建设的若干规定》(卫生部令第39号)、《
关于卫生监督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卫监督发〔2006〕223号)和《省卫生厅、财政厅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全省卫生监督体系建设的意见〉的通知》(苏卫监督〔2006〕24号)精神,深化卫生监督体制改革,加快全省卫生监督体系建设,2009年,省卫生厅、财政厅、发改委联合启动卫生监督体系建设评估工作,有序推进全省卫生监督体系标准化建设工作。
各地在卫生监督体系建设过程中紧抓机遇,积极争取政府和部门支持,加强建设,规范管理,不断提高卫生监督机构的能力建设。目前,全省已有22家市、县(市、区)级卫生监督机构通过省级评估。为树立典型,进一步促进卫生监督体系建设工作全面开展,省卫生厅决定对通过卫生监督体系建设省级评估的先进单位予以表彰(名单详见附件)。
希望通过体系评估的单位继续加强机构的内涵建设,创新机制体制,不断提高卫生监督工作水平。同时,全省各地要以受到表彰的单位为榜样,加快推进卫生监督体系标准化建设,全面提高卫生监督机构的能力和水平,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健康权益。
附件:全省卫生监督体系建设工作先进单位
二○一○年三月二日
附件:
全省卫生监督体系建设工作先进单位
泰州市卫生监督所
苏州张家港市卫生监督所
盐城市卫生监督所
淮安清河区卫生监督所
扬州市卫生监督所
苏州常熟市卫生监督所
苏州吴江市卫生监督所
镇江市卫生监督所
南通市卫生监督所
盐城大丰市卫生监督所
泰州姜堰市卫生监督所
南京浦口区卫生监督所
苏州昆山市卫生监督所
苏州太仓市卫生监督所
盐城滨海县卫生监督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