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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交通运输和港口管理局关于市轮渡公司临时从事世博园区内轮渡码头运营管理的批复
上海市交通运输和港口管理局关于市轮渡公司临时从事世博园区内轮渡码头运营管理的批复
上海市轮渡公司:
你公司《关于世博轮渡码头港口经营的申请》(沪运渡业〔2010〕第58号)收悉。经研究,同意你公司临时从事世博园区内L1、L2、L3、L4、L5、L6码头的运营管理工作,临时营运期从2010年4月20日至2010年11月30日止。请按照有关规定程序办理相关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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