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成立“安顺市知识产权战略研究与纲要制订暨‘十二五’知识产权发展规划编制工作组”和工作组办公室。
组长单位:安顺市人民政府知识产权办公会议办公室(安顺市知识产权局)。
副组长单位:市工商局、市文化(版权)局、市质监局、市农业局、市林业局。
成员单位:其他市政府知识产权办公会议成员单位和安顺市中级人民法院、安顺市人民检察院、市人才办、市招商局、统计局;
工作组在市政府知识产权办公会议办公室领导下,负责完成知识产权战略纲要制订和 “十二五”知识产权规划编制工作。具体工作的牵头与组织协调由市知识产权办公会议办公室承担。
安顺市知识产权战略研究与制订暨“十二五”知识产权发展规划编制工作组办公室设在安顺市知识产权局,童景岩局长任办公室主任,市知识产权局领导班子成员任副主任,负责安顺市知识产权战略纲要制订与“十二五”规划具体编制工作有关事宜。
(3)成立“安顺市知识产权战略研究与纲要制订暨‘十二五’知识产权发展规划编制工作写作组”。由本工作方案中要求的各专题组相关责任单位指定一位业务熟悉、文字工作能力强的同志共同组成写作组,具体完成战略纲要制订与规划编制任务。写作组成员即为“安顺市知识产权战略研究与纲要制定暨‘十二五’知识产权发展规划编制”课题组成员。市人民政府聘请省知识产权局党组副书记、副局长蒋天才、省知识产权局机关党委书记安守海为安顺市知识产权战略纲要制订和“十二五”知识产权发展规划编制工作高级顾问,工作组可委托有资质的社会团体承担研究项目,参与项目研究与文本撰写。
3、草拟《安顺市知识产权战略纲要与“十二五”知识产权发展规划》(以下简称“战略纲要与规划”)的初步框架。
4、召开专题会议,安排部署安顺市知识产权战略纲要的制订和“十二五”知识产权发展规划的编制工作。
(二)部门资料收集和报告撰写阶段( 4个月,2010年2月-2010年5月)
1、各部门按照《工作方案》的要求和进度,由牵头单位明确定本专题的研究人员(撰稿主笔人)、拟订工作计划及研究方案,完成本部门所负责专题的主要研究内容,形成专题报告初稿,于2010年5月15日前提交市知识产权局知识产权办公室,以便汇总及时上报,确保《安顺市知识产权战略纲要与“十二五“知识产权发展规划》的整体进程与各专题研究工作的如期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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