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专题--根据高中新课程各个学科课程标准必修与选修模块的教学要求,就学科新知识、新技术等专题进行培训,完善高中教师知识结构,关注高中教师课程开发能力,促进教学方式和手段的变革。学习研究教育部考试中心《2009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大纲》、省教育厅《2009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福建省考试说明》及《福建省普通高中新课程各学科教学要求》,研究全国相关实验省份及我省2009年高考的试卷,分析探讨高三复习教学中遇到的主要问题和教学策略,掌握高三模块复习教学的规律。
培训班各承办单位,应在制定培训方案前,组织专门人员对一线教师的实际需求进行分析研究,有针对性的确定和安排培训内容与重点,做到深入浅出,学以致用,讲求实效。
四、培训方式
1.根据培训内容选择专家讲座、小组交流、合作研讨、案例教学、问题解决等多种培训方式。
2.将参与式学习贯穿于培训全过程,强调专家和学员、学员与学员之间的交流对话,达到融合情感、引发思考、生成问题、达成共识的效果。
3.坚持点面结合,既注重全面的介绍,也要针对实践所遇到的主要问题进行深入的剖析,探讨实施的对策。
五、培训承办单位和专家
1.本次高中新课程学科骨干教师省级培训班委托福建教育学院和省普通教育教学研究室两家共同承办,其中福建教育学院承担政治、信息技术、通用技术和综合实践活动等4个学科,省普通教育教学研究室承担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地理、历史和生物等8个学科。
2.各承办单位要按照以下条件选聘授课专家:
(1)选聘各学科普通高中课标组的组长或核心成员,以及在省内外有一定影响的培训专家。
(2)选聘对新课程改革精神理解透彻,把握准确,对实施新课程教师培训方式有较全面深入的系统研究,并能够理论联系实际,其研究成果得到广泛认可的专家;参与过国家级、省级新课程培训,且参与指导了高中新课程实践,在省内外教师培训中教学效果良好的专家。
(3)选聘省内外对高中新课程教学有一定研究的一线优秀教师。
六、培训时间和地点
信息技术、通用技术、综合实践活动的集中培训时间为4天(含报到半天),约28课时;高二年级每学科集中培训时间为4天(含报到半天),约28课时;高三年级每学科集中培训时间为3天(含报到半天),约21课时。培训时间安排在6月底-7月,各学科具体办班时间、地点和有关要求,由各培训承办单位另行通知各设区市教育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