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漯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漯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十)二科。负责常务副市长交办事项的日常服务工作;办理常务副市长分管方面的公文、起草有关会议的领导讲话。
  (十一)三科。负责所服务的副市长交办事项的日常服务工作;办理所服务的副市长分管方面的公文、起草有关会议的领导讲话。
  (十二)四科。负责所服务的副市长交办事项的日常服务工作;办理所服务的副市长分管方面的公文、起草有关会议的领导讲话。
  (十三)五科。负责所服务的副市长交办事项的日常服务工作;办理所服务的副市长分管方面的公文、起草有关会议的领导讲话。
  (十四)六科。负责所服务的副市长交办事项的日常服务工作;办理所服务的副市长分管方面的公文、起草有关会议的领导讲话。
  (十五)七科。负责所服务的副市长交办事项的日常服务工作;办理所服务的副市长分管方面的公文、起草有关会议的领导讲话。
  (十六)研究室。负责对全市经济社会发展重大问题进行调查研究,提出政策性建议和咨询意见;负责起草《政府工作报告》;编发《今日关注》。
  (十七)漯河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调查研究依法行政和政府法制建设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提出推进依法行政的具体措施和工作建议;承担各县区政府和市政府各部门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责任;负责对以市政府和市政府办公室名义制发的重要规范性文件进行签发前的合法性审核;负责市政府规范性文件的解释和其他政策性文件涉及法制问题的解释工作;负责市政府规范性文件的清理、编纂,指导全市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研究全市行政执法中带有普遍性的问题,提出完善制度和解决问题的意见;承担行政执法监督的相关职责,协调市政府各部门、各县区政府之间在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实施和行政执法中的争议及问题的有关工作;承担市政府行政执法监督工作;承办申请市政府裁决的行政复议案件,指导、监督全市的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受市政府委托,代理市政府行政诉讼和经济、民事诉讼;承办市政府决定受理的行政赔偿案件;开展政府法制工作研究和法制宣传、培训。市政府法制办公室下设法规科、行政执法监督科、行政复议应诉科,规格均为正科级。
  (十八)漯河市人民政府应急管理办公室(市政府总值班室)。负责市政府值班、应急值守、信息汇总工作,及时报告重要情况,传达和督促落实市政府领导同志指示;负责市政府应急预案体系和应急平台建设,规范突发事件应对活动;协助市政府领导同志做好需由市政府组织处理的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承担市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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