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构筑社会消防安全“防火墙”工程是适应新时期消防工作发展需要,提升公共消防安全管理水平的一项重要举措。各级、各部门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把构筑社会消防安全“防火墙”工程作为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的“保障工程”、惠民利民的“民心工程”、消防事业发展的“重点工程”、加强火灾防控的“基础工程”,切实摆上突出位置,列入重要议事日程,主要领导要亲自研究、亲自部署;主管领导要深入一线检查督导,狠抓落实。要按照方案要求,结合本地、本部门工作实际,研究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明确年度分解目标和近期工作重点,落实配套措施,保证构筑“防火墙”工程各项工作分阶段稳步推进,如期实现各项目标。
(二)强化宣传培训。各地要充分运用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各种宣传媒体和户外视频、楼宇电视、车载广告、橱窗标牌等载体,采取多种形式,大力宣传构筑社会消防安全“防火墙”工程的重要意义和内容标准,在全社会叫响“防火墙”工程,切实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要积极构建面向政府、部门和社会单位的三级培训网络,大力实施“明白人”工程,重点培训“防火墙”工程建设的组织者、指导者和社会单位自身建设的行家里手,为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奠定坚实的基础。
(三)坚持示范带动。要按照“分类建设、重点培育、稳步推进”的原则,结合实际,根据“防火墙”工程建设的不同方面,分别选定不同类别的地方和单位进行重点培育,树立典型,全方位打造构筑社会消防安全“防火墙”工程建设的示范单位,做到学有榜样、赶有目标。要善于发现总结基层建设先进经验,充分发挥典型的示范辐射作用,通过召开现场会、组织参观学习等形式,使示范单位积累的典型经验能够得到全面推广,指导和推动构筑社会消防安全“防火墙”工程扎实开展。
(四)严格责任奖惩。各级人民政府要逐项细化分解“防火墙”工程目标任务,层层签订目标责任书,定期组织督导检查,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对每一项工作要坚持做到有布置、有检查、有考核、有验收,形成严格监督、狠抓落实的良好局面。要建立健全科学的考核评价体系和制度,每年自上而下分类组织检查考核,将综合考评的结果与各级、各部门、各单位的评先评优相结合,做到奖优罚劣。2010年5月市政府将组织召开专题会议对构筑社会消防安全“防火墙”工程进行动员部署,2011年召开推进会议,2012年底进行总体考核验收,同时将每年对各县市区工作完成情况进行排名通报,对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予以大力表彰,对未按期保质保量完成工作任务的单位和个人,予以通报批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