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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入开展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的实施意见(2010)

  2010年尤其要加大对基层站所评议结果运用的力度。将基层站所的评议结果作为对其上级主管部门政风行风评议年终考核评价的重要依据。对当年被评为各系统第一名的“双评”基层单位,由各市人民政府以“群众满意基层站所”、“群众满意基层单位”在全市通报表彰;对连续2年被评为各系统第一名的“双评”基层单位,由各市行评办推荐,省人民政府授予“群众满意基层站所”、“群众满意基层单位”荣誉称号;对连续3年以上被评为各系统第一名的“双评”基层单位,由省人民政府颁发奖牌予以表彰,并在下年度予以免评。对当年排名最后的“双评”基层单位,由各市人民政府以“群众不满意基层站所”、“群众不满意基层单位”在全市进行通报批评,并由上一级主管部门负责人对该单位主要负责人进行诫勉谈话;对连续2年被评为“群众不满意基层站所”、“群众不满意基层单位”的“双评”基层单位,由省主管部门负责人对市县两级分管负责人进行诫勉谈话,对该单位主要负责人责令其辞职,并限期整改。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各级人民政府要加强对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的领导,在人员、经费、设备等方面给予必要的支持,及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省直各参评部门和行业要积极履行职责,加强对本系统评议工作的领导、督查。各级行评办和纠风办要加强组织协调和监督检查,要充分发挥政风行风监督员的监督作用,营造良好的评议氛围,推动评议工作深入开展。

  (二)注重实效,认真解决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政风行风评议要坚持纠、评、建相统一,与各单位的业务工作结合起来,抓住重点部位和关键环节,及时发现和有效解决群众反映的问题。对明察暗访中发现的重点问题,要督促相关单位限期整改,并举一反三,堵塞漏洞,防止同类问题的发生;对群众提出的普遍性问题,要从完善制度上下功夫,推动制度创新和政策完善,以扎扎实实的工作成效取信于民。

  (三)加强制度建设,探索和建立政风行风评议工作的长效机制。各地各部门要不断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总结新经验,把握规律性,在坚决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突出问题的同时,按照更加注重治本、更加注重预防、更加注重制度建设的要求,大胆探索,以改革的思路和创新的办法开展评议工作,建立健全本部门本行业政风行风建设长效工作机制,不断提高民主评议工作的规范化水平。要通过建立长效机制,使民主评议的内容更有针对性、过程更有实效性、方法更有科学性、结果更有公正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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