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各级行政审批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要督促各部门、各单位进一步清理收费事项,严格管理。财政部门要加强对行政事业性收费资金的监管。
3、继续落实市政府《关于深化政务公开推进服务型政府建设的工作意见》(市政发〔2007〕65号)中确定的“两集中、三到位”审改任务。入驻政务大厅(政务服务中心)的部门和单位要认真落实各项工作任务;未入驻的部门要做到“一集中、三到位”,实行一个窗口对外服务。
4、各县区、各部门、各单位要大力开展行政审批服务流程再造,进一步简化办事程序,压缩办事时限,提高办事效率。
(三)政务服务工作
1、进一步加大乡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建设力度,彻底消除我市便民服务中心建设空白,加快建立市县乡三级政务服务联动机制。不断扩大政务服务覆盖面,推动便民服务向村(社区)延伸,建设便民服务代办站(点)。
2、组织召开全市乡镇(街道)政务服务建设现场会,加快我市政务服务窗口规范化、标准化建设进程。已建立的便民服务中心和服务站(点)要进一步规范服务行为,提高办事效率。
3、市、县区政府政务大厅(政务服务中心)各进驻部门必须进一步规范服务行为,努力提高即办件比例,为我市城市转型、招商引资和棚户区改造等工作提供优质、高效服务。
4、学校、医院、供水、供电、供气、供暖、邮政、通讯、公交、金融、保险等具有较强服务职能的公共企事业单位要大力深化办事公开制度,切实做到透明服务、廉洁服务。
三、工作要求
(一)进一步完善“党委领导、政府主抓、政府办公室组织协调、纪检监察机关监督检查”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各县区、各部门、各单位要有专门的政务公开领导机构和办事机构,配齐配强工作人员。
(二)各级政府及政府各部门的主要领导是深化政务公开推进服务型政府建设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对此项工作负主要责任。
(三)深化政务公开推进服务型政府建设工作实行分级分行业责任制管理模式。上级行政主管部门要加强对下级行政部门和所属企事业单位的工作的领导和监督,督促制定方案,确保任务落实。
(四)各县区、各部门、各单位要以全市行政审批电子监察系统的启动运行为契机,进一步理顺审批程序,按照市政府的要求和统一部署,认真做好电子监察系统的接入和运行工作。
(五)各级监察机关、行政效能办公室、政府督查室、法制局和政务公开办公室要密切配合,形成合力,将深化政务公开推进服务型政府建设工作纳入政府目标、行风评议、效能建设和政务公开等考核范围,加大考核力度,形成联动工作机制。
(六)各县区、各部门、各单位要高度重视,严格按照市上的要求和统一安排,结合实际,在巩固已有成果的基础上,扎实工作,锐意创新,认真做好2010年深化政务公开推进服务型政府建设各项工作。
附件:1.《2010年白银市深化政务公开推进服务型政府建设工作考核细则(县区)》
2.《2010年白银市深化政务公开推进服务型政府建设工作考核细则(市政府职能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