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核项目
| 考核内容
| 分数
| 考核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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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
府
信
息
公
开
21
分
| 提高认识
| 1、加大宣传
| 1分
| 把《条例》列入日常学习(未进行的,倒扣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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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
内容
| 2、认真编制完善行政职权目录
| 1分
| 依据《条例》、省、市有关规定和具体要求编制完善,栏目名称、栏目数量等格式、内容规范,更新及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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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工作情况
| 11分
| 1、本级文件依据编制规范、公开类别录入公开目录系统(3分,每缺一个扣1分);2、发改委牵头对适用于县区的国家投资、产业政策、市政府出台的面向招商引资企业的优惠政策全部清理,汇总成册,并通过网站向社会公开(3分);3、全面公开行政决策、人事任免、财务收支等(3分);4、在网上公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1分);5、主动公开的在文件产生后20个工作日内发布(1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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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依申请公开工作情况
| 3分
| 1、发生因依申请公开未公开而引起的行政诉讼并败诉的,此大项不得分;2、当面或网上受理公开申请的,未及时答复的,每起扣1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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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统计
| 5、政府信息公开统计
| 1分
| 每月2号之前按时报送上月信息公开统计数据,晚报一次扣0.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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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度落实
| 6、建立信息检索、
查阅场所
| 3分
| 1、市图书馆、档案馆对信息查询目录实行分类管理,配备相应的设施设备,为社会公众获取政府信息提供便利(3分);2、各部门(单位)及时向市政务公开办、图书馆、档案馆、政府政务大厅报送政府信息(3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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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保密审查情况
| 1分
| 将涉密信息公开(每出现一次倒扣6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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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批制度改革与
政务服务
41分
| 8、进驻政务大厅部门
|
两
集
中
三
到
位
| 41分
| 1、有审改工作分管领导、科室和工作人员(2分);2、建立行政审批服务事项电子目录库(2分);3、对涉费行政审批服务事项登记备案、管理(2分);4、财政部门加强对行政事业性收费资金监管(2分);5、实行“两集中”,“三到位”(12分);6、在窗口统一实行“一审一核” 、“审核合一”制办结(2分);7、年检事项在大厅窗口办理(3分);8、主动配合、参加“联审会议” 、“全程代理”、“一表式服务”、“现场办结”等工作( 3分,不主动配合、参加的,每次各扣3分);9、工作人员与单位日常工作脱离,不随意招回或频繁换人(9分);10、收费规范(1分);11、在大厅一月内无办件扣3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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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未进驻
政务大厅部门
| 一
集
中
三
到
位
| 41分
| 1、有审改工作分管领导、科室和工作人员(2分);2、建立行政审批服务事项电子目录库(2分);对涉费行政审批服务事项登记备案、管理(2分);财政部门加强对行政事业性收费资金监管(2分)。3、实行“一集中”,“三到位”(16分);4、审批服务科实行“一审一核”、“审核合一”制办结(6分);5、主动配合、参加“联审会议” 、“全程代理”、 “一表式服务”、“现场办结”等工作( 9分,不主动配合、参加的,每次各扣9分); 6、收费规范(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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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督保障 4分
| 10、违规或变相审批、举报投诉、复议诉讼的处理
| 3分
| 1、对已取消的审批事项违规审批、对备案项目变相审批的,每次各扣1分;2、被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举报投诉属实的,每次扣1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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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评考核 4分
| 11、健全机制
| 5分
| 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政风行风评议、年终考核和效能监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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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评价30分
| 12、社会效果
| 30分
| 由市政府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组织面向社会多层面测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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