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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海南省公共厕所建设管理实施方案的通知

  (二)建立经费保障机制。一是各市县政府要根据城市(县城)主城区、乡镇所确定的公厕年度建设任务,落实建设资金,并从今年开始,要将公厕的运行维护所需经费(详见附表15)列入年度财政预算,用于公厕投入使用后的正常保洁和运行维护。二是有关部门和经营管理单位要根据建设任务编列专项经费用于所属公厕的建设和改造,并将年度运行维护经费列入经营管理成本,保障所属公厕的正常运行。

  (三)建立多层级的督查机制。各市、县政府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加强监督检查;各系统、各部门充分发挥组织、指导和协调职能做好本系统、本部门的监督检查工作;省卫生环境综合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充分发挥综合协调职能,加强督查督办。

  (四)建立严格的考核问责机制。按照《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海南省环境整治工作考核办法的通知》(琼府办[2009]209号),建立突击检查与平时明查暗访相结合的考核评价机制,将平时考核成绩,按一定比重计入年度考核工作总分。各市、县市容环卫主管部门在具体监督管理过程中,对各类违法、违规行为,要加大执法监管力度,严格按照《海南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171号)等有关规定从重处罚。

  (五)建立奖励机制。省政府从2010年至2012年,每年安排一定数额的公厕配建和改造专项奖励资金,采取以奖代补方式,对公厕建设和改造工作得力,成效显著的市、县和部门、单位予以奖励。具体奖励办法及资金额度由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牵头,会同省发展和改革、财政部门共同制定,报省政府批准后实施。奖励经费列入省级年度财政预算。

  (六)建立正常运行维护机制。一是建立公厕日常保洁和运行维护管理制度;二是建立公厕运行维护经费保障制度,做到人员、经费和工作机制三到位,确保公厕日常保洁到位、管理监督到位、设施设备齐全完好、环境干净整洁。

  七、时间和工作任务安排

  (一)2010年的工作分三个阶段进行。

  1.第一阶段:动员发动阶段(4月底前已完成)。

  2.第二阶段:全面建设阶段(5-10月)。

  (1)根据《海南省公共厕所专项规划方案》确定的本年度工作任务,全面开展公厕的配套完善和新建、改建工作。海口、三亚的机场、码头、客运站(汽车、铁路)等窗口单位按不低于二类标准完成公厕的改造。

  2010年全省共计新(改)建公厕761座,其中新建公厕431座,重建57座、改造273座。共计需投资10968万元。其中:

  --主城区共计新(改)建公厕442座,其中新建311座,重建33座,改造98座(详见附表2)。

  --旅游区共计新(改)建公厕136座,其中新建47座,重建12座,改造77座(详见附表3)。

  --主要通道共计新(改)建公厕49座,其中重建12座,改造37座(详见附表4)。

  --旅游小城镇共计新(改)建公厕77座,其中新建34座,改造43座(详见附表5)。

  --农场场部共计新(改)建公厕31座,其中新建13座,改造18座(详见附表6)。

  --林场场部共计新建公厕26座(详见附表14)。

  (2)启动2011年新建公厕的选址和设计工作。

  (3)海南国际旅游岛建设卫生环境综合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有关单位对前一阶段各项工作的落实情况进行检查验收,并将整个检查验收情况通报全省;各市县、各责任单位对检查验收中存在的问题按要求进行整改。

  (4)出台《海南省公共厕所管理办法》。

  (5)出台《海南省公共厕所管理保洁服务标准》。

  (6)出台《海南省公共场所、社会服务单位厕所对外开放的规定》

  (7)完成海南公厕标志的设计和下发实施工作。

  (8)出台《海南省公共厕所文明守则》。

  (9)出台《海南省公共厕所项目建设有关规定》。

  (10)建立健全现有公厕的管理制度,全面推行专人管理。

  3.第三阶段:考核评价阶段(11-12月)

  (1)海南国际旅游岛建设卫生环境综合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有关单位对第二阶段的项目进行全面检查验收,对第一阶段检查验收存在的问题进行跟踪检查落实,并将全年的整治情况通报全省。

  (2)根据2010年卫生环境综合整治考核年的总体计划,对2010年开展的全省公厕专项整治活动进行全面考核评价,并对表现突出的市、县和单位进行奖励和表彰。

  (3)各市县、各有关单位对公厕专项整治存在的问题进行整改,并修改完善责任日常管理和工作责任机制。

  (4)完善公厕省级监督考核机制,规范对公厕卫生环境监督管理工作,确保整治效果。

  (5)完成2011年新建公厕的选址和设计工作。

  (二)2011年的工作任务。

  1.全面完成全省各市、县主城区及主要乡镇的其余公厕建设任务,同时完成国道及省道50%、农场场部30%的公厕建设任务。除海口、三亚以外市、县的码头、客运站(汽车、铁路)等窗口单位按不低于三类标准完成公厕的改造。

  2011年全省共计新(改)建公厕447座,其中新建公厕197座,重建43座、改造207座。共计需投资5976万元。其中:

  --主城区共计新(改)建公厕138座,其中新建78座,重建19座,改造41座(详见附表7)。

  --通道新(改)建107座,其中重建24座,改造83座(详见附表8)。

  --主要乡镇共计新(改)建169座,其中新建88座,改造81座(详见附表9)。

  --农场共计新(改)建17座,其中新建15座,改造2座(详见附表10)。

  --林场共计新建16座(详见附表14)。

  2.启动2012年新建公厕的选址和设计工作。

  3.海南国际旅游岛建设卫生环境综合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有关单位对2011年的项目进行全面检查验收,对2010年检查验收存在的问题进行跟踪检查落实。

  4.着手建立公厕引导系统。在各市(县)主城区、旅游景区、交通干道沿线设置公厕导向标志,逐步建立公厕地理信息管理系统,最终建立全省公厕引导系统,方便市民和游客使用。

  (三)2012年的工作任务。

  1.2012年完成全省各市县乡镇、农场场部、一般通道的公厕其余建设任务。

  2012年全省共计新(改)建公厕160座,其中新建公厕72座,重建16座、改造72座。共计需投资2160万元。其中:

  --一般乡镇共计新(改)建69座,其中新建50座,改造19座(详见附表11)。

  --农场共计新建12座。(详见附表12)。

  --林场共计新建10座(详见附表14)。

  --省道新(改)建69座,其中重建16座,改造53座(详见附表13)。

  2.完善公厕引导系统。

  3.出版《海南省公共厕所地图》。把文明、整洁、适用的公厕准确地标识在地图上,免费提供给广大民众和游客,并将《海南省公共厕所文明守则》一并印制,对广大民众和游客进行宣传教育。

  附表1
  全省公厕2010-2012年建设任务汇总表

年度

建设公厕总量(座)

新建公厕量(座)

重建公厕量(座)

改造公厕量(座)

投资估算

(万元)

总计

1368

700

116

552

19104

2010

761

431

57

273

10968

2011

447

197

43

207

5976

2012

160

72

16

72

2160


  注:(1)新建、重建公厕每座按18万元计,该成本不包含土地费、搬迁和绿化环境费用;改造按每座8万元计。

  附表2
  全省各市县主城区2010年公厕建设任务一览表

地区

建设公厕总量(座)

新建公厕量(座)

重建公厕量(座)

改造公厕量(座)

投资估算(万元)

总计

442

311

33

98

6976

海口

198

176

0

22

3344

三亚

47

23

6

18

666

儋州

14

8

0

6

192

文昌

21

15

2

4

338

琼海

41

32

2

7

668

万宁

10

2

5

3

150

五指山

5

2

0

3

60

东方

19

14

2

3

312

定安

7

1

5

1

116

屯昌

10

3

2

5

130

澄迈

10

2

2

6

120

临高

9

7

1

1

152

昌江

11

6

1

4

158

乐东

8

7

0

1

134

陵水

8

3

1

4

104

白沙

4

2

1

1

62

保亭

5

2

1

2

70

琼中

7

0

2

5

76

洋浦

8

6

0

2

1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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