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检查阶段:8月至9月。由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分别深入市属、区属各建筑业施工总承包企业、地基与基础工程专业承包企业、附着升降脚手架专业承包企业、起重设备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企业,检查企业自查情况,逐项审核企业填报的《成都市行政区域重点行业(领域)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状况普查登记表》(表一至表五),确保重点行业(领域)生产经营单位应查尽查、一个不漏,确保普查登记内容应填尽填、真实有效。
3.抽查阶段。10月至11月。由市建委组织对全市建筑业施工总承包企业、地基与基础工程专业承包企业、附着升降脚手架专业承包企业、起重设备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企业开展安全生产状况普查登记工作的情况进行抽查。
三、工作要求
(一)成立工作机构,制定工作方案。各区(市)县建设局、市安监站要高度重视普查登记工作,把这项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要切实加强对企业普查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监督检查,制定详细的普查工作方案,抽调业务能力强的人员参与普查工作,并成立普查工作领导小组。要帮助企业解决在普查工作中遇到的实际问题,督促企业严格按照要求如实登记备案,确保普查质量。
(二)强化对普查结果的综合运用。各区(市)县建设局、市安监站要在普查的基础上,全面掌握本地区建筑业施工总承包企业、地基与基础工程专业承包企业、附着升降脚手架专业承包企业、起重设备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企业安全生产基本状况、应急资源状况、重大危险源的分布和危险等级以及监控措施等,有针对性地做好日常监管工作,加强应急管理,切实防范重特大事故的发生。
(三)成都市行政区域内的在市工商局、各区(市)县工商局注册的建筑业施工总承包企业、地基与基础工程专业承包企业、附着升降脚手架专业承包企业、起重设备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企业要积极配合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做好安全生产状况普查登记工作,在规定时间内及时、如实填报。对不在规定时间内及时、如实填报的企业,将列为企业资质和安全生产许可证管理的重点监控对象。
(四)及时上报普查工作情况。请各区(市)县建设局、市安监站于2010年4月31 日前将普查工作方案和工作机构及联系人名单、2010年10月10日前将建筑业施工总承包企业、地基与基础工程专业承包企业、附着升降脚手架专业承包企业、起重设备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企业安全生产状况普查工作报告及《成都市行政区域重点行业(领域)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状况普查登记表(总)》报送市建委。联系人:陈轶;电话:86697831。
《成都市行政区域重点行业(领域)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状况普查登记表》 可在市安监局门户网站表格下载栏目内下载。网址:http://www.cdwso.chengdu.gov.cn/
附件:《成都市行政区域重点行业(领域)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状况普查登记表》
成都市建设委员会
二〇一〇年四月十四日
附件:
成都市行政区域重点行业(领域)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状况普查登记表
(签章) 生产经营单位基本情况(表一)
单位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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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经济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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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所属行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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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管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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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许
可证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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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安全生产许
可证证件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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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有效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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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缴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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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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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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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要负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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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组织机构代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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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单位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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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注册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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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企业生产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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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邮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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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总数
| (人)
| 年产值
| (万元)
| 年产量或年生产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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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经营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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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要
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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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管理机构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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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负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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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人员配备数
| (人)
| 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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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急救援队伍人数
| (人)
| 是否专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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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应急预案制定
| (个)
| 应急演练
| (次/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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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有重大危险源
|
| 重大危
险源数
| (处)
| 重大危险源
应急预案
| (个)
| 安全生产经费投入
| (万元/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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