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自治区公安厅等单位关于全区开展文明交通行动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


  (二)活动形式

  以八个重点群体为切入点,开展为期三年的 “百万驾驶人”、 “百万居民”、“百万学生”、 “百万职工”、“百万青年”、 “百万妇女”、 “百万农民”、“百万网民”文明出行交通宣传员行动,并以此带动全区五千万交通参与者自觉投入守法文明出行的行列,促进我区“八个平安”创建活动,实现“九个和谐”目标,为建设富裕文明和谐新广西打下良好基础。

  1.“百万驾驶人”文明交通宣传员行动

  单位:自治区公安厅、交通运输厅牵头,自治区文明办、安监局配合。

  目标:深入持久地开展有针对性的机动车驾驶人交通安全学习教育活动,着力培育安全文明驾驶的汽车交通文化。强化驾驶人运输安全和礼让意识。实现驾驶人交通违法行为逐步下降,知法、守法率大幅提高。

  措施:注重交通安全知识和方法教育,针对不同的驾驶群体采取不同的教育方法。交通运输部门要强化营运驾驶人的职业素质教育,弘扬礼让行人、遵章守规的职业道德,灌输交通安全“零伤亡”的安全新理念,落实违法、事故信息抄告和通报制度。公安机关要加强驾驶人的交通安全教育,并通过文明行车大讨论、播发公益广告、刊登安全行车常识、曝光不文明行车行为等方法,形成浓厚的宣传舆论氛围。组织开展换位体验、走访交通事故受害者家庭、评选驾驶人文明行车标兵等活动,促使驾驶人加深对文明行车自觉性的认识,明确文明安全出行的基本要求,逐步养成遵章守纪的交通行为习惯。发挥车友会、汽车俱乐部、汽车安全组织等团体和组织的作用,对私家车驾驶人进行文明交通教育引导。同时要加大对重点群体的教育力度,将文明交通常识教育纳入驾校培训及记满12分驾驶人再培训内容。

  2.“百万居民”文明交通宣传员行动

  单位:自治区司法厅牵头,自治区文明办、公安厅配合。

  目标:通过开展“百万居民”文明交通行动,在社区居民中形成知法、懂法、守法、维法的良好氛围,打造一批交通文明社区,自觉配合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的执法工作,营造浓厚的文明出行社区文化。

  措施:一是将交通安全法规纳入普法计划,开展交通安全进社区宣传活动,通过印发宣传资料、设立宣传栏、开展社区活动、组织知识竞赛等载体,扩大交通法规的知晓面与覆盖率。特别要针对社区居民较为关心的交通问题开展重点宣传。二是组织社区居民开展主题实践活动,与有关部门配合,组成社会志愿者,扩大宣传队伍,开展文明交通宣传和劝导活动。三是深入研究影响交通安全出行的问题和解决对策,提供法律意见。


第 [1] [2] [3] [4] [5] [6] [7] 页 共[8]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