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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自治区公安厅等单位关于全区开展文明交通行动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

  3.“百万学生”文明交通宣传员行动

  单位:自治区教育厅牵头,自治区文明办、公安厅配合。

  目标:通过开展“百万学生”文明交通行动,使广大中小学师生道路交通安全意识普遍增强,校车交通违法行为和交通肇事率大幅降低,涉及学生道路交通安全事故减少,因交通事故死亡的学生人数下降。

  措施:一是通过交通安全讲座、知识竞赛、板报比赛等形式大力推动交通安全进课堂,使广大学生知晓与自身密切相关的交通法规知识,自觉守法出行。二是广泛开展文明交通志愿服务活动,推广开展“排队日”、“让座日”活动的做法和经验。三是以小手拉大手,通过学生影响家庭,以倡议书等形式劝导家长做好学生示范,文明礼让,规范自身交通行为。四是加强中小学幼儿园周边道路秩序的整治工作。与公安交警、交通运输、住房与城乡建设等部门配合,建立健全中小学生每天按路队上下学的制度,加强对学校组织校外大型活动的交通安全管理,加强中小学幼儿园周边公路交通安全设施建设,为广大学生文明出行打下良好的物质基础。

  4.“百万职工”文明交通宣传员行动

  单位:自治区总工会牵头,自治区文明办、公安厅配合。

  目标:提高工矿商贸企事业单位职工群众安全意识、文明意识,最大限度地减少道路交通事故,保障职工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促进我区安全生产稳定好转。

  措施:一是开展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和培训。与公安交警部门紧密配合,围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广西壮族自治区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等法律法规,采取专题讲座、征文、演讲、座谈讨论、知识竞赛等多种形式,有计划有步骤地在企事业单位中开展文明交通知识教育培训,加深广大职工对文明交通出行重要性的认识,自觉积极地参与活动。二是开展文明交通示范活动,通过选树典型,先进引领,以点带面地发动全体职工持久开展活动。三是选取广大职工中较为常见的交通陋习以及交通事故案例开展警示教育,形成以文明交通为荣、不文明交通为耻的舆论氛围。

  5.“百万青年”文明交通宣传员行动

  单位:共青团广西区委牵头,自治区文明办、教育厅、公安厅配合。

  目标:通过开展“百万青年”文明交通行动,促使广大青年特别是大中专院校学生成为文明交通出行的中坚力量和表率队伍,推动形成文明交通风尚,自觉摒弃交通陋习。青年驾驶人交通肇事率下降,肇事死亡率下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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